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监会、国务院法制办、发展改革委成立的《存款保险条例》起草工作小组,正在抓紧进行存款保险制度的论证和设计工作。据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法制司官员透露,《存款保险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这意味着,我国业已结束了是否应建立存款s保险制度的长期争论,而进入到实际的制度构建设计阶段。目前,我国有关部门正致力于提高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科学性,促进存款保险制度尽快出台。这是记者从16日结束的“存款保险国际论坛”上获悉的。
据介绍,今年4月,人民银行对国内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结构进行了详细的抽样调查,为存款保险制度设计提供了依据;同时征求并吸纳了主要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建立符合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的意见。
新闻背景
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为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从近几年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实践看,国家事实上承担了对银行存款的保险责任。
新的破产法已于2004年6月进入一审。审议中的破产法将所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企业纳入调整范围。因此,金融各业加快了存款保险制度以及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保险保障基金的建立,使之与新破产法相配套。其中,由保监会牵头已率先建立保险保障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