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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理赔高峰未到 保险业集体应对大考
2008-5-22 8:43:42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szbx  点击:

  保险覆盖率亟待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四川地震中,保险公司扮演的“捐赠者”角色远远重于“理赔者”,来自保险业的地震赔款金额(截至5月19日为1822万元)远没有捐款(截至5月19日为16423.6万元)来得多。

  “从灾后的反应来看,保险公司的动作还是比较迅速的。但透过这次灾后理赔,我们也发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的保险覆盖面在灾后起到的保障作用依然有限。”吴宗敏说,通过这几年的承保业务情况来看,在财产保险中,地震险的投保率并不是很高。“在巨灾风险意识提高以及对地震保险保障机制研究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值得一提的是,从现有地赈灾区的理赔情况看,虽然学平险的投保率不低,但单笔理赔金额仅在1000元至3000元左右。学平险的保障不足,主要是贫困地区的家长往往选择了最低的投保额度。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就此建议,学平险应作为强制性险种进行投保,应该通过政府补贴来提高学生参保额度。同时,保险公司可以把学平险作为公益产品来推广,在产品设计开发管理经营等各项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他同时呼吁,应尽快明确巨灾保险立法工作,设立巨灾保险专项基金,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建立巨灾风险分散制度,让保险充分发挥灾后援助和赔付的保障功能。可复制我国农业保险运作模式,即采取商业运用与政策支持相结合的模式,对保险公司与保户进行财政补贴和税收方面的优惠,并通过国际再保险公司寻求风险的分摊。

  这在国际巨灾保险市场上,有范例可循。就记者所获得信息来看,美国等西方国家政府专门就巨灾保险建立了专项保险基金来实现及时、充分补偿,并为当地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在大大减轻保险公司支付压力、分担其赔偿风险之余,将保险公司参与巨灾保险理赔的积极性也提高了上来。

  在此基础上,还有专家提出,国内保险业应以地震研究为起点,继续深入研究台风、洪水等更为复杂的风险,加深对巨灾规律的认识。国际经验告诉我们,需要国家、保险公司、个人共同参与的风险共保计划是处理自然灾害经济损失的有效手段。在很大程度上,这种计划可使个人及公司财产得到保护,并可获得全部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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