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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宣传漏洞百出 分红险擦边球现象抬头
2008-7-29 9:02:3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szbx  点击:

  无论是监管部门,还是保险公司自身,都不想看见分红险在当下的热销中夹杂“误导”的不和谐声音。

  但是,在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发现,一些保险公司的产品介绍材料存在一定的误导投保人的嫌疑,并且很难立即判断这份介绍材料是保险公司官方行为,还是销售人员个人私自印刷。这不但让投资者在作出判断的时候偏离方向,更可能让本应在资本市场震荡行情中体现出价值的分红险背上骂名。

  “鸿丰”两全保险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分红险产品,从市场反应来看,还是受到了不小的关注。以该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例,今年上半年的分红险保费收入为36.8亿元,这款“鸿丰”两全保险的功劳不可小觑。

  不过,本报记者手中的这张关于该产品的介绍,不论是从内容真实性,还是从印刷时体验出的严肃性,都不禁让人怀疑其是否有主观上的误导动机。这更像是保险销售人员个人行为,但是保险公司为了获得业务,对此类行为听之任之,最后伤害到的不单是投保人,而且更会让自己公司的口碑受到影响。

  例如,这份宣传资料上只简单地列举了该产品的保障功能、理财功能及免税功能,分别都只有一句话,“3倍的意外保障+1倍的疾病保障”、“每年的高分红复利累积”、“投资收益均免税”。这样只谈可能出现的收益,只字未提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做法,对投保人来言显然是极不负责的。

  不单如此,在对收益预期的表述上,这些宣传资料也存在夸大收益、混淆概念的嫌疑。比方说,“如果选择‘存’三年,可获得3年的分红收益和3年的保障”、“如果选择‘存’五年,买10万元即获得基本收益6300元左右,另获得5年分红,并享受到106300元的疾病保障和318900元的意外保障”。

  寥寥的几句话,事实上已经是漏洞百出。首先,监管部门三令五申禁止保险公司在产品宣传中将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收益率和银行存款作比较,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出发点和优势,“橘子应该和橘子比”,这是最简单的道理。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无非是想让投资者在去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说服他们将存款转投到其销售的分红险上。

  其次,对于这些资料上宣传的“可获得的三年或五年分红收益”是否真是那么回事?事实上,对于分红保险产品来说,虽然其具有确定的利益保证和获得红利的机会,但是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可分配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不确定的。另外,保单未到期发生退保,投资者还要承担一定的损失。

  再次,在开征利息税之后,保险产品的“免税”功能在很长时间内都被保险公司和销售人员大加宣传。但是对于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不当税收优惠宣传的投诉越来越多,保监会在今年6月份为此特别下发通知,责令各寿险公司严格加强对此类宣传的管理,不得向投保人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产品税收优惠利益等。

  最后,这些宣传材料末尾看似“画蛇添足”地列举了中国人寿近年来的几个大型投资项目,例如350亿元投资南方电网、56.7亿元入股广东发展银行,190亿元投资三峡水利、3亿美元投资VISA等。加上这些内容,无非是想告诉投资者中国人寿公司的投资能力强,以及手中的“好”项目数量多,但是这些投资项目和中国人寿推出的分红险产品并没有因果关系。换句话说,中国人寿从这些投资项目中即使获得了很不错的收益,也不能直接等同于分红险产品的收益率就会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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