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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职工两项保险征缴费率下调
2008-11-13 8:54:06     来源:姑苏晚报   编辑:szbx  点击:

  昨天获悉,明年1月至2010年12月,市区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征缴费率将下调,企业将减少支出1.88亿元,职工参保待遇丝毫不受影响。

  为了帮助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面临的压力和困难,为企业降压减负,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经测算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下调市区城镇职工社会医疗、工伤保险单位征缴费率。据悉,职工基本医保单位征缴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由现行统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9%缴纳下调为8%。职工工伤保险单位征缴费率降低0.5个百分点,由现行统一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下调为0.5%。

  据悉,两项社保征缴费率下调期间,职工享受医疗、工伤保险的待遇不变。有关负责人提醒,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时间自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到期后,职工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单位征缴费率恢复到9%和1%。据测算,医疗、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的征缴费率下调后,按2008年缴费工资计算,一个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收缴减少1.5亿元左右,工伤保险全年基金收缴减少0.75亿元左右,将使企业减少支出1.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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