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24日下发《关于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用四年左右时间,在全省逐步建立新农保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这样,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江苏农民,只要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缴满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3000万江苏农村居民将直接受益。
据了解,新农保的参保对象为江苏省户籍的农村居民中男16周岁至未满60周岁、女16周岁至未满55周岁的务农(包括农林牧渔业)人员,以及暂不具备条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其他各类经济组织和人员(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除外)。
《意见》明确,参保人员按月领取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可按当地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发,也可参照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模式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参照企业职工的相关办法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