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海峡两岸保险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完成签署。 根据该备忘录,两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将在信息交换、机构设立、人员培训和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这是落实4月26日《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具体举措,标志着两岸保险监管机构将据此建立监管合作机制,为进一步深化两岸保险业交流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