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晚,温州发生动车追尾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事故发生后,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对和讯保险表示,乘火车与飞机出行安全程度已相差无几,旅客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投保意外伤害险。同时为解决责任事故纠纷应重视承运人责任险,将承运人责任险提升为法定责任险。
据中新网消息,7月23日(周六)20点34分,动车D3115(杭州至福州)与动车D301(北京至福州)在温州发生追尾,造成脱轨坠落事故,共有4节车厢从距离地面几十米高的高架上掉落。截至发稿时,事故已造成35人遇难,210人受伤。
据了解,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铁路旅客最高将可从铁路运输部门获得17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以及2000元行李损失赔偿。
王绪瑾介绍了目前飞机发生意外后对旅客的赔偿标准,在国内航线,根据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批准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40万元;在国际航线,根据《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为10万特别提款权(约13.5万美金,合87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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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责任险:是指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货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人身意外伤害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一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不包括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的,只有附加了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的才负责医疗费用,或者在某些包含了医疗费用的意外伤害保险且在保险条款中列明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公司才负责因意外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除非保险条款有特别约定,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也不包括停工损失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