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人民银行贵州省铜仁市中心支行对辖内8个县的调查显示:县域保险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县域资金外流、银保产品混同销售、保险市场监管缺位等问题,增加了县域金融风险,同时弱化了保险业对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
近年来,县域保险行业快速发展,保险与银行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部分新兴的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对储蓄存款构成了直接冲击。由于保险公司在县域没有投资项目,保费收入中除少量用于赔付外,大部分被抽走,成为加剧县域资金外流的一大渠道。2011年,该中支辖内8个县实现保费收入33333.9万元,累计保费赔偿支出达10865.4万元,占保费收入的32.6%,67.4%的保险资金外流。
与此同时,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存在着产品混同销售的风险。2011年,该中支辖内8个县银行机构代理保费收入1837.2万元,同比增加265.2万元,同比增长16.87%,占全部兼业代理机构保费收入的71.87%。显然,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逐渐成长为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渠道,但其中存在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如大部分寿险产品套用银行存款本金、存期、利息等,容易使客户混淆保险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部分柜员为取得高额手续费,热衷推销代理保险产品,甚至利用客户对银行的信任,将银行代理保险产品描述为银行产品,容易引起纠纷,引发银行信誉风险。
目前,在市(州)、县两级均没有保监会的下设机构,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也没有监管保险行业的职责,只有保险业协会负责对保险机构进行行业监督。由于保险行业协会属于行业自律组织,协会对保险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保险机构如有违规情况,保监局则委托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调查,由保险行业协会将调查结果反馈给保监局。监管机构的缺位、保险行业协会对保险机构监管的弱效,使县域保险业处于自由放任、无序竞争的发展状态,增加了县域金融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多方意见认为,首先要引导保险资金支持县域经济发展,保险公司应选择县域优质建设项目,推动每年新增保险资金用于本地经济建设;其次,强化银行销售队伍管理,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专业素质,强化营销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内控制度,对客户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最后,建议监管机构加强对市县级保险市场的监管,扩大监督覆盖面,延伸监管触角,增加监管效力,有效维护县域保险市场的金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