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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保险资产破万亿:寿险强于财险 新光海航、瑞泰人寿仍受监管限制
2017-9-18 9:02:5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编辑:szbx  点击:

  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规模和份额一直在持续扩大,已成为业内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日前,保监会官网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0022.50亿元,入世之初仅为30亿元,对应的市场份额已经达到5.53%,相比入世之初的不足1%有较大攀升。其中,外资保险机构在寿险业的市场份额为6.47%,明显优于在财险领域的表现。

  仔细梳理了保监会披露的数据发现,具体到外资寿险公司,由于银保渠道具备一定优势,以工银安盛与交银康联为代表的银行系外资寿险企业在保费收入与净利润方面都较为稳健。而以新光海航为代表的部分外资寿险机构却因为经营指标频亮红灯,长期不能摆脱监管考验。

  外资险企市场份额扩至5.53%

  保监会给出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来自16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保险企业在我国设立了57家外资保险公司,世界500强中的外国保险公司均已进入了中国市场。

  经营方面,外资保险机构的市场份额总体呈现扩大趋势,从入世之初的不足1%增长到2016年末的5.19%。依据保监会最新披露的保费数据计算发现,今年前7个月,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相较上年末又有所攀升,达到了5.53%。

  而在资产总值方面,外资保险机构也实现了比较大的发展。保监会指出,截至今年7月末,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10.02万亿元,而加入世贸组织之初,这一指标仅为30亿元。

  总体上看,外资保险公司已成为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险市场的影响逐步增强。但与此同时,其也存在发展相对缓慢、份额占比仍然较小等问题。

  这些问题同样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介绍,下一步监管层面将从两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一是对于已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要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鼓励其进入健康、养老、巨灾保险等专业业务领域。二是对于尚未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保险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准入政策,促进行业有序竞争。

  关于保险业扩大开放一事,就在今年8月,国务院还印发过《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对外开放范围”,其中就包括“进一步推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的对外开放”,也被看作是金融市场扩大开放的积极信号。

  银行系外资寿险经营相对稳健

  统计发现,目前,外资寿险公司的经营表现要明显优于外资财险公司。今年1~7月,外资保险公司在人身险行业所占据的市场份额为6.47%,而在财产险行业,外资公司的份额则只有1.95%。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7月末,市场上共有28家外资人身险公司。从今年前7月的保费数据来看,工银安盛、恒大人寿以及交银康联分列外资寿险机构规模保费收入的前三甲。这三家外资寿险公司今年以来实现的保费收入分别是:328.99亿元、233.42亿元、158.75亿元。在全部外资人身险机构中所占据的份额分别为:21.91%、15.55%、10.57%,几乎掌握了外资寿险领域的“半壁江山”。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三家公司中,工银安盛与交银康联都是“银行系”险企,分别背靠工商银行与交通银行。

  事实上,与外资股东合作也是我国商业银行进军人身险行业的主要形式之一。除今年保费收入排名靠前的工银安盛与交银康联,“银行系”外资寿险公司还包括招商信诺、中银三星和中荷人寿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由于有银行类股东加持,上述外资寿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普遍较为稳健。

  从净利润角度来考量,2016年度,除中银三星以外的几家保险公司均录得正利润。具体的盈利数据为:工银安盛5.03亿元、交银康联2.05亿元、招商信诺2.21亿元、中荷人寿1.35亿元。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表示,通常来讲,银行系人身险公司的经营优势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银保渠道上的优势,作为股东,银行倾向于为它的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二是客户理解上的优势,消费者普遍存在“银行系保险公司有银行做后盾”的印象,信赖程度会在一定程度上被加强。

  值得一提的是,银保渠道又是短期理财型保险业务的主场。相较于复杂的期交类、保障类产品,对于中短存续期保险产品,银行从业人员无需花费过多时间去介绍其细节,销售流程比较简单省时,这类产品也更受银保渠道的青睐。

  但必须注意到,去年以来,保监会针对中短存续期业务采取了密集的监管措施,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被严格控制。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认为,今年10月1日,人身险134号文件正式执行后,各险企的银保渠道业务必将收缩。

  在本轮监管形势之下,银保渠道面临销售考验,“天然优势”不复,银行系外资寿险公司也会因此受到不小的冲击。是以,这些险企亟待考虑如何转型,避免过度依赖银保渠道,更好地顺应寿险行业“回归保障”的大趋势。

  新光海航人寿面临监管考验

  如果说“银行系”外资险企需要加速转型来维持稳健经营,那么以新光海航人寿为代表的部分外资寿险公司当务之急却是恢复正常运转,摆脱监管考验。

  由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达标,新光海航人寿在去年四季度及今年一季度的监管评价中被连续评定为 D 类保险公司。据保监会通报,在一季度参加评估的170家保险公司中,仅有2家公司被评为D类,新光海航就位列其一。

  具体来说,今年一季度,新光海航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205.20%,而人身险全行业的平均水平则为230%,二者相去甚远。根据最新的偿付能力报告,新光海航人寿在这一指标上还在继续恶化,今年二季度,公司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再度下跌188.36个百分点,仅有-393.56%。

  由于上述指标不理想,2014年及2015年,保监会陆续下发监管函,暂停新光海航人寿增设分支机构,并且责令其自2015年11月23日起停止开展新业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最新的偿付能力报告发现,这两项监管措施依旧未被保监会撤销。

  查阅公开保费数据发现,由于新业务在2015年底被叫停,次年,新光海航人寿的规模保费收入减少到1.08亿元,降幅为29.01%。这也导致其亏损程度进一步扩大:2016年,新光海航人寿实现净利润-9943.84万元,同比再跌20.58%。

  而分支机构方面,新光海航人寿目前共拥有6家获批的分支机构。2014年7月,江苏分公司的设立申请被批复后,受监管函限制,新光海航人寿再无分支机构成立,该公司的业务版图也只止于北京、海南、陕西、江苏四地。

  同样不被批准新设分支机构的还有瑞泰人寿。对保监会公开披露的保费数据进行计算时发现,今年一季度,瑞泰人寿的原保费收入占比仅为8.20%。根据保监会此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瑞泰人寿存在“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占当季总保费收入比例低于30%”的情况,将面临一年内不被批准新设分支机构的监管考验。

  尽管瑞泰人寿此后明显调整了业务结构,几乎完全不再扩大保户投资款新增交费和投连险独立账户新增交费的规模,但由于二者基数太大,截至目前仍收效甚微。今年上半年,瑞泰人寿的原保费收入占比定格在15.63%,依旧是唯一低于保监会30%监管警戒线的险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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