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0年1-11月,国内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3440.35亿元,同比增长31.55%。前11月国内财产险保费收入3527.71亿元,同比增长33.62%;人身险保费收入9912.64亿元,同比增长30.83%,其中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257.58亿元,健康险保费623.85亿元,寿险9031.2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92%、19.73%和32.06%,而寿险占人身险总保费的91.11%。作为可以经营人身险业务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9040.09亿元,同比增长16.59%;财险公司(可以经营财险和短期意外和健康险)保费收入3651.94亿元,同比增长44.37%。此外,截至11月末,国内保险业原保险赔付支出为2812.61亿元。
从单月保费来看,11月份整个保险市场单月保费收入为1057.27亿元,其中财产险单月保费为301.43亿元,人身险单月保费为755.84亿元。11月份保险业总赔付金额为321.03亿,比上月增加91.57亿元;其中财产险赔付179.69亿元,人身险赔付141.33亿元。从保险投资的情况来看,截止到11月份,保险可运用资金余额达48961.66亿元;银行存款余额12854.04亿元,较上月减少了206.98亿元,而保险资金用于国债、基金和股票等方面的投资达到了32491.62亿元,较上月增加了227.06亿元,环比骤降近八成。市场分析,险资入市动力不足可能与本轮股市回调相关。

图一:1-11月愿保费收入与原保费赔付之处趋势图(点击图片进入保费数据库)
11月保险市场大事件
11月30日从权威渠道获悉,针对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的销售误导等侵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益的突出问题,中国保监会拟出台《保险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监管规定》。
据了解,新规对保险公司、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分别提出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在强化保险公司对其委托金融机构代理保险业务的合规管控责任的同时,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作为保险代理机构在开展代理保险业务时所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此外,新规还规定,保险公司和金融机构在开展保险业务合作中出现销售误导等违法行为的,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区分委托代理双方所应承担的不同责任,并根据违法性质,依法采取行政处罚、责任追究、案件移送等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