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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营销员不得电话打扰陌生客户
2011-1-30 9:44:56     来源:东南快报   编辑:szbx  点击:

  保险电话销售扰民问题正得到更多的监督管理。记者昨日从福建省保监局获悉,我省本月连续下发了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管理、人身保险电话营销和电话约访行为的通知,部分保险电话销售过程中的“擦边球”行为被明确为违规行为。

  上述通知要求,我省各保险公司应加强对营销人员电话约访行为的管理,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杜绝保险营销员个人及其聘用人员随机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或者假借公司电话营销中心名义电话约访客户的行为。在已开展电话营销业务的公司中,如果在我省电话营销号码多于一个号码的,应进行整改确保只有一个号码。

  通知还要求,电销专用产品销售必须是各公司电销座席人员以保险公司的名义通过公司电销专用服务号码向客户完成电销专用产品的营销过程,未经许可的其他销售渠道、个人不得销售或变相销售电销专用产品。

  同时,各公司不得向投保人、被保险人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不得与投保人以净保费结算方式承揽业务,不得虚列或变通费用用于市场竞争,确保电销业务经营数据的真实、准确。

  我省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省各保险公司的电话销售渠道均已经统一收归总公司管理和运营,地方省级公司只参与协调,出现违规行为的概率很小。但此前福州等地方出现过某些保险公司个险销售渠道的保险营销员抱团成立工作组后,以工作组名义拨打电话约访陌生客户的行为;还有一些此类工作组公开宣传其自身营销用的电话号码、制造其也属于保险电话营销的假象。上述行为目前已经被明确为违规行为,这将有效地遏制保险电话销售的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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