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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沦陷”保险商高管将被问责
2005-8-9 7:48:43 来源:网易商业 编辑:szbx 点击:
日前从保险监管部门获悉,今年三季度,中国保监会将颁布10余个法规或办法,引导保险公司控制资金运用风险,开展新业务;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发生投资资金难以收回事件之后,保监会将出台四项规定,建立保险公司高管的责任追究制度。日前,首批企业年金“管家”名单出炉,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和太平养老保险公司双双拿到投资管理人和受托人资格。为了让这两家养老保险公司业务开展“有法可依”,三季度,保监会将颁布《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并于9月初在大连组织召开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国际研讨会。
伴随保险资金入市步伐加快,保险公司身影频频出现在上市公司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上,为控制投资风险,保监会将于今年三季度相继出台《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监管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管理的通知》、《保险机构投资者交易对手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治理机构指引》。
此外,在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发生投资托管资金难以收回事件之后,保监会今后将以法规方式,对保险公司高管责任进行追究。今年三季度,保监会将颁布《保险监管问责制试行办法》、《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保监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这些法规将成为悬在保险公司高管头上的利剑。
在寿险方面,因大面积亏损而在一些地方价格暴涨的健康保险业务,将在新出台的法规下进行一些新尝试。据悉,今年三季度保监会还将颁布《健康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并与卫生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保险业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计划,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将令健康保险的费率制定方面有更充分的数据。
在保险中介方面,保监会将制订《营销员管理办法》,对保险市场的代理人行为作出规范。
产险方面,今年三季度,保监会将召开全国财产保险工作会议,并出台《财产保险公司条款费管理方法》、《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和《非寿险监管手册》,国内保险公司重大工程险低费率竞争、难以分保的局面,有望从制度上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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