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着一年之后,保险外汇资金境外投资渠道终于被打通。
9月11日,保监会发布《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相对于一年前颁布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外汇资金运作范围新增添了股票、住房抵押贷款债券(MBS)以及货币市场基金三大投资品种,但仍然禁止投资金融衍生品。
在全球托管的新模式护航下,百亿美元保险外汇资金即将登陆海外资本市场。
三大投资
曾被“悄然搁置”的保险外汇资金投资海外股市一则,被大大方方地写入《实施细则》: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股票,限于中国企业在纽约、伦敦、法兰克福、东京、新加坡和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投资额度按照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国家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的10%。
虽然额度有限,但海外股市相对A股市场明显的盈利优势令保险公司早已心动。
日前,75家主板H股公司所披露的上半年业绩报告显示,H股公司上半年共实现盈利1450.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5%。相对内地A股上市公司整体不足5%的盈利同比增幅相比,H股公司盈利优势明显。
拥有30多亿美元巨资的中国人寿已经开始策划进入H股。中国人寿副总经理刘家德表示,已经向监管部门递交了投资H股的申请。
住房抵押贷款债券(MBS)被保监会人士称作是“结合国际市场新形势的新发展”。“由于具有政府担保,MBS的投资风险低于其他债券,但收益却高于美国政府债券,”该人士表示,在当前美国政府债券收益率下滑的形势下,开放MBS投资更有助于保险外汇资金的保值、增值。
在《实施细则》中,住房抵押贷款债券(MBS)的投资额度被定为外汇投资资金的20%,已足见监管层的看好。
除去股票和MBS,保险海外资金被放行投资货币市场基金。
但是对于保险公司热切盼望的金融衍生产品,《实施细则》并未开禁。“金融衍生产品可作为对冲风险的投资工具,其实很想做,外管局也建议做,但因为上游《暂行办法》未做规定,”保监会人士表示,“将来会协调解决。”
上述人士认为,汇率风险可以通过币种配置来防范,《实施细则》规定保险公司的外汇资金境外投资币种配置,限于美元、欧元、日元、英镑、加元、瑞士法郎、澳元、新加坡元、港币以及保监会批准的其他币种。“这种配置与人民币汇率钉住的一揽子货币完全一致。”
全球托管模式
《实施细则》的出台连通了保险资金境内、境外的投资渠道,详细描述出外汇资金出海路径:保险公司首先在国内托管银行(托管人)开列账户,托管人再聘用境外银行担任托管代理人,后者可以选定具体投资市场上的银行担任此次托管人。通过层层托管,实现保险外汇资金到达海外投资市场。
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作为委托人将外汇资金委托境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者境外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即受托人)进行投资运作。
保险公司制定包括投资理念、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投资期限等在内的投资指引,受托人照其意愿进行投资操作,托管人负责资金保管、清算、监督,但无投资操作权。
“引入国际通用的信托模式,三方相互牵制、平衡,这将最有效地保证投资安全和操作透明,”保监会人士称,“这套托管模式将影响人民币资产托管业务,现行托管模式将照此来改进。”
保监会人士强调,在托管人资格上,不排斥外资银行,其境内银行只要拿到总行授权书就可以担任,资质条件依照其境外总行资质来认定。
某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表示,“由于外资银行具有广泛的全球网络以及账户管理系统,该公司更倾向于选择外资银行。”
保监会权威人士表示,目前保险外汇资金主要来自保险公司境外上市募集的资金、外汇保单业务、外资合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以及中资保险引入的外资股本四大渠道。初步测算,外汇资产在100多亿美元,“长远看来,外汇资金量呈现加速增长态势。”
目前,在外汇资金运作的主力、三大上市保险公司中,平安保险选定汇丰银行担任自己的外汇资金托管人,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尚在甄选之中,其他保险公司的外汇资金也去向未定。围绕保险外汇资金托管的选秀赛已然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