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对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由按保险公司年度自留保费收入的2‰降为1.8‰收取;其他财产险业务、人身意外险业务收费标准由2‰降为1.9‰;对长期人寿险业务的收费标准,由1.2‰降为1.1‰;对长期健康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