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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一场没有结束的战争
2006-1-18 19:51:33     来源:中国金融网   编辑:szbx  点击:

  在我们为这些成绩欢喜的同时,却不得不冷静的思考一下我们还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2005年,中国保险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我们一边喊着“狼来了”,一边却没有放好自己的“羊”:地下保单屡禁不止,折射出保险业的诚信危机;保险业“洗钱”更是势不可挡;“霸王条款”让消费者欲哭无泪; 市场无序竞争导致“挖墙脚”之风愈演愈烈;保险代理人素质太差,贪污、骗取保费、收取高额回扣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某些高管因“个人问题”下课的大有人在……于是,我们听到了保险业变成“不道德的经济”的呼喊!

  对此,保监会也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但目前仍是收效甚微。我们不得不反思,究竟谁才是真正可怕的“狼”?倘若有一天真的“狼来了”,我们又该如何去保护好我们的“羊”?这应该是监管部门以及整个保险界认真去思索的问题。

  吴定富痛陈保险业四大弊端

  在2006年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全国保险监督委员会主席吴定富狠批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四大弊端:本应以消费者为本的保险产品正在偏离自己的“航线”。“很多公司完全不考虑地区差异,一张保单卖全国;产品开发不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主;仅靠炒作概念吸引消费者;忽略国内特点照抄国外。”吴定富举例说,有保监局调查发现,某省全年各保险公司投放市场的新产品有70多个,但其中40多个没有保费。为了让“有吸引力”的产品百花齐放,监管部门决心全面突围。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屡亮红灯

  2004年8月27日,“全国寿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研讨会上”传出消息:保监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中国人寿集团、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3家寿险公司下发了监管意见书,这是第一次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行的监管措施。2005年7月底,太平洋人寿接到了保监会“红色”预警。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日益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一天内下发4项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征求意见稿。正如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几天前结束的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2005年年会上表述的一样,中国保监会将构筑起包括“以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的防范保险业风险的“五道防线”。

  市场无序竞争丞待整肃

  近年来,在保险市场我们越来越多地听到“挖墙脚”、骗保、回扣、下课等诸多不光彩的字眼,06年初,保险监督委员会颁布了“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草案)”,抛出了代理人卖保险的“23不准”。近几年,为了规范代理人行为,监管部门频念紧箍咒,但保险代理人的误导行为仍危害着保险业的健康。据悉,去年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仍然有3000起,其中,有文字材料的有198件,电话咨询有2992件。那么酿成这些“不光彩”频发的原因是什么?这是值得整个保险业尤其是监管部门深思的问题。

  保险业诚信岌岌可危

  2005年,中国保险业已经对外开放,在开放的市场中,没有什么比形象更重要。保险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形象好坏直接决定公司的存亡。相对于外资保险公司,中资保险公司似乎更缺乏形象危机意识,也没有建立处理形象危机的机制。如今,市场已经放开,中资保险公司对形象危机仍麻木不仁,很容易失去竞争力。当务之急是建立一套形象危机处理机制,维护好公司的品牌形象。否则,形象坍塌,做百年老店的宏伟志向只不过是“画在墙上的饼”。事实上,很多形象危机是可以化解的。只是因为保险公司没有危机意识,也就缺少处理形象危机的相关机制,结果陷入被动的尴尬中。

  其实,目前我国保险业的缺陷与弊端何止这些?对于尚处于发展时期的中国保险业来说,一切都还在不断的摸索与完善中,这需要整个保险业和我们的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发扬优良传统、遏制恶性现象,在不断的学习前进中充实和发展自己,做大做强我们的民族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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