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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五项新原则
2006-3-17 8:42:3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编辑:szbx  点击:

  "以我为主、安全可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和谐发展。"这是保险监管部门提出的监管新五项原则。

  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具体阐述:以我为主,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保险业实际, 牢牢把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不断完善对外开放政策。

  安全可控,就是将对外开放的力度和我国保险市场的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有步骤、有秩序地扩大对外开放,防范对外开放可能带来的风险,维护金融保险安全。

  优势互补,就是充分利用外资保险公司在资本、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加强我国保险市场薄弱环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合作共赢,就是加强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合作与交流,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形成促进保险业发展的合力。

  和谐发展,就是通过对外开放,实现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有机融合,实现国内保险资源和国际保险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中资保险公司和外资保险公司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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