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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再度引起关注太保引资有望尘埃落定
2005-9-10 8:15:58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  点击:

   第三季度的中国保险市场上,太平洋保险集团及旗下的太平洋人寿无疑成了保险业界的焦点,无论是太保集团引资问题还是偿付能力遭警示事件,都成为最近业内议论的话题。|

  据布隆博格(9月7日)最新消息,接近该交易的知情人士透露说,美国私募投资基金凯雷集团(CarlyleGroup)将出资4亿美元收购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24.975%的股份,并且已经获得其母公司太保集团董事会通过。但当事双方截至昨日还没有作明确表态。

  太保引资一波三折

  一位不愿意公开身份的知情人士向媒体透露说,由于凯雷第一次提出的收购方案遭到了太保集团董事会的反对,凯雷集团在9月份调整了收购方案。据这位知情者说,新方案将更加有利于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因而得到了公司董事会的认可。根据新方案,凯雷集团将把自己持有的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24.9%的股份在其上市的时候转换成母公司(太平洋保险集团公司)的股份,这部分股份不会在太平洋人寿公开上市的时候出售给公众投资者。

  凯雷投资集团早在2003年年初就提出了入股太平洋人寿的计划。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是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于去年底与凯雷集团达成协议,凯雷集团将携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共同斥资4.1亿美元购入太平洋人寿24.97%股权,由保德信金融主导输出技术和管理,此交易含有将持股比例增至49%的选择权。但一直未能敲定,而前段时期又传出新加坡国有投资公司淡马锡控股将参股太保集团的消息。当时市场揣测淡马锡控股的加入可能会使凯雷入股太平洋人寿的计划落空。不过,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国良日前对上述猜测作出了否认。

  太保何以如此急切希望引进战略投资者呢?据有关报道披露,今年七月底,太平洋人寿接到了保监会“红色”预警,在责令其于2005年10月31日之前上报改善方案的同时,保监会还在股东分红、机构设置等方面对太平洋人寿给予限制性规定。这是自2004年8月保监会首次对3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发出预警后发出的第二次警告。

  表面而言,偿付能力不足是因为业务快速增长,超过保险公司资本的承载能力。太保寿险的注册资本仅为10亿元,甚至低于太平人寿、生命人寿等第二集团的寿险公司。而业务规模则相对庞大,根据保监会最新资料显示,今年太保寿险1-6月保费为209亿元,规模的扩大使得偿付能力的缺口开始显现,研究过太保经营数据的人士认为,主要是利差损造成的。因为形成利差损的高利率保单已经逐步开始步入支付的高峰期。

  保险高速发展下的偿付能力之惑

  业内人士指出,太保寿险历史上留下的30多亿的利差损,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解决。太平洋人寿有关人士表示,太平洋人寿正在积极通过各种方式补充资本金,偿付能力不足不会影响投保人保单的给付。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专家郝演苏曾指出,“偿付能力不足并不是太保一家独有的问题,而是整个保险行业的普遍现象,只是各家公司问题的轻重不同罢了。”专家认为,导致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有很多,如资金运用问题、成本经营问题以及管理问题等,业务发展过快未能及时补充资本金也是造成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之一。业内专家指出,造成一些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原因很多,主要在于保险市场高速发展的同时,市场发生了变化,拿太保为例,1999年以前太保所设计的保险产品以银行利率作为定价标准,而近年来银行利率一跌再跌,使得一些高达10%以上收益率的保险产品拖累了公司的业绩,出现严重的利差损;另外,太保迟迟没有引进新的资本,上市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计划目前并没有实质进展。

  偿付能力不足的现象属于新兴保险市场中的普遍现象,这是由于发展初期发展得太快,而我国保险市场发展初期像不少保险公司在产品品种上没有及时调整结构。“量一下子冲上去了,但是资产匹配等因素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的调整,因此出现了‘利差损’特别严重的现象。因此,保监会大力推动保险业结构调整也正是为下一步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做好准备。”下一阶段,建立与保险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评价体系已经成为业内学者和监管层面都在考虑的事情。不论是中资保险公司还是外资保险公司都必需纳入监管范围,对保险公司的财务、资金运用、投资收益等设立监管指标值,对实际赔付能力不达标的公司将被列为“特别监管对象”,对各类保险公司存在的经营风险要及时给予指导和处理,从而为促进中国保险市场的有序发展创造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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