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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时出险该不该赔?
2005-6-24 14:43:27     来源:   编辑:rhx  点击:

  案例回放
  
  下车摔倒,保险拒赔
  
  小李为上下班方便,买了辆桑塔纳。由于最近小李母亲身体不适,经常要去医院检查身体,小李便主动要求开车送母亲来回医院就诊,但天雨路滑,小李母亲因为下车过程中想避让路边台阶积水,不小心踩空地面,摔倒在地,造成胳膊等处擦伤,并诊断有轻微
骨折,共花费医疗费1254元。小李觉得既然自己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而且母亲是从车上到车下过程中摔倒,那自然也该是属于车上人员责任险范畴,便拿着医疗单到保险公司要求理赔,被公司婉拒。小李立刻表示不解:母亲在下车过程中一只脚在车内,一只脚踩出去踩空而意外摔倒。人应该属于在车上啊?为何得不到理赔呢?
  
  热点争议 车上车下,理赔关键
  
  保险公司给出解释———“根据车上责任险条款: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与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合理必要施救保护费用,保险人在保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但在免责条款中已明确指出车上人员在车下所遭受的人身伤亡是属于免责免赔范围内,所以保险公司作出不理赔也是具有合法性。”
  
  小李感到非常疑惑:母亲是从车上到车下的过程中意外踩空而摔倒受伤的,而且当时母亲的一只脚还留在车上呢,人的局部在车上,为何不能以车上责任险进行理赔呢?
  
  但保险公司指出:车上责任险是保障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在车上人员的意外人身伤亡的理赔责任,但是“人下车”的行为表示人已经不属于车上的责任范围内,而是属于在车下的责任范围内,哪怕当时人的身体有局部还在车上,但因为他行为的目的是离开汽车到车外面去,属于在车下了。由于小李母亲是因为踩空而摔倒,发生意外不幸的主要原因在于地面的不平整与天雨路滑,并且出险地点不是发生在车上,而是发生在车外的地面台阶上;根据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赔责任中对于人在车下所遭受的人身伤亡是不理赔的,保险公司不作出理赔是具有合法性的。
  
  笔者亲历 上车下车,免赔责任
  
  笔者也曾以上车时万一因踩空或握住扶手时不小心脱手滑倒而意外受伤可否以车上责任险标准进行理赔咨询保险公司,得到保险公司的回复是不能理赔。
  
  保险公司作出相关解释:实质上车上责任险的责任范围只包涵在汽车使用过程中车内人员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人身受伤,或车内物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意外受损的理赔申请,应当需要明确的就是出险的范围应该是在汽车使用过程中车内人员与物品,即意外事件的始末都是发生在汽车运行过程中汽车内部的意外事故。但是上车与下车并不是在车内范围内的,因为上下车过程本身是人从车外到车内,或从车内到车外的责任范围,并不符合车上责任险条款中明确的在汽车使用时完全在车内发生意外事故的理赔标准。所以无论是上车还是下车过程中的意外人员受伤或货物受损的事故,保险公司是有不理赔的合法性。
  
  主持人关注 车险并非万能
  
  保险专家指出:“基于小李母亲年龄渐长,身体行动起来有所不便,应该为其母亲增加一款人身意外险,为其母亲在行动上所发生的潜在的意外人身伤害作出相应的保险,正如此案情形,要是小李投保了人身意外险,即使车上人员责任险按条款无法理赔,但是按人身意外险却能够得到理赔,最大限度上为小李母亲提供意外人身受伤的保险保障。”
  
  的确,小李接送母亲来回医院的孝顺之举是值得称赞的,但仅仅依靠所投的车险以保障母亲在来回医院途中的意外人身伤害理赔还不够,至少车险并不是意外事故万能险,它只能保障母亲在车上意外受伤的责任理赔,不能兼顾到母亲生活上各方面意外事故保障。但是更多时候母亲是在行走,在这段离开车的期间是否也该为母亲在行走时意外滑倒或跌倒等意外人身受伤事故的潜在发生而去投保一份人身意外险,给予母亲更全面更可靠的意外事故保障呢?对母亲的这份孝心其实可以做得更全面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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