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
“是保险公司违反告知义务在先。”原告代理人反驳说:“保险合同中的健康告知条款根本不是孙丽自己签署的,是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代签的。”原告提供了孙丽的生前笔迹,但保险公司认为因为孙丽已死,无法确定笔迹。保险公司代理人指出,他们还查明孙丽在其他保险公司也上了多份保险,同样隐瞒了自己的病史。由于双方对代签这一事实存在争议,需要对笔迹进行司法鉴定。法庭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