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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四次理赔煤气中毒
2005-7-7 10:34:12     来源:   编辑:rhx  点击:

  6月24日上午,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将最后一笔理赔款50万元,送到了投保人王女士的家中。至此,泰康人寿先后为一年前发生的煤气中毒事故做出了四次的理赔,共计514308元。

  经了解,被保险人王女士,42岁,是上海某医院的副主任医师。 王女士以往并未购买过任何保险产品,保障意识较为淡薄。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经泰康代理人的介绍,王女士才逐渐认同了保险的保障功能。王女士在2004年4月份先后三次购买了20万的吉祥相伴定期保险、20万的安心无忧意外伤害和10万的泰康生命关爱重大疾病险。

  不幸的是,2004年6月25日,王女士因在家中洗澡时不慎煤气中毒,被邻居送至中山医院抢救后脱险。此后王女士又多次因头晕、头痛、手抖在多家医院就诊。其间泰康人寿及时给予了赔付,共计14308元。2005年王某又因手抖、大小便失禁、记忆力差再次就诊。经过诊断后确诊为:一氧化碳中毒后迟发性脑病(伴有精神障碍)。

  一般煤气中毒能够得到及时抢救的,绝大多数能够恢复正常。但极少数中毒者在意识恢复正常后,经过一段时间“假愈期”又会出现迟发性脑病,表现为一系列精神症状,如发呆、记忆力严重减退、无故傻笑或行为失常、语无伦次。

  泰康人寿在接到王女士的理赔申请后,立即调查核实,按照“生命关怀提前给付”条款规定,做出了赔付共计50万元人民币的决定。王女士的家属拿到这50万元保险金的同时,也拥有了她们一家未来生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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