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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有问题可能遭拒赔
2005-7-11 6:34:17     来源:商报   编辑:szbx  点击:

    因为保单签名问题,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例子不在少数。记者从保险公司获得的两个案例很能说明这一问题,希望读者看了之后,能够避免出现这样的错误,保障自己的权益。
签名错误

    投保人李军于2004年9月投保了一份意外险,当时,他在保单上“投保人”一栏里填写了“李君”这一名字。两个月后,李军因为车祸而受了重伤。当其家人去理赔的时候,出示的投保人身份证上的名字是“李军”。保险公司认为,保单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不一样,因此拒绝理赔。
    李军的家人一再解释,投保人原来的名字是写做“李君”,后来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被误写为“李军”,后来虽然户口本上也改为了“李军”,但投保人出于习惯,还是经常写成“李君”。虽然投保人单位愿意出具相关证明,但保险公司坚持不予以赔付。
    提示:投保人在填写保单的时候,要注意所有签名要与身份证完全一致。即使投保人出于某种目的,曾经改过姓名,但保单上的签名一定要与当前持有的有效身份证明一致。
代理签名
    同样因为保单上签名问题而被保险拒绝赔付的还有赵先生,赵先生是因为代替妻子在保单上签名而被拒绝赔付的。
    2002年10月,一位在保险公司当代理人的朋友找到赵先生,请他买保险。赵先生就为自己和妻子各买了一份人寿保险,这份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给付条件,需要被保险人在保单上书面签名。当时,赵先生的妻子正在外地出差,赵先生就替妻子在保单上签名了。
    去年,赵先生的妻子不幸病逝。伤痛之余,赵先生想到曾为妻子购买过保险,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理赔时,对比签名的笔迹后却发现,被保险人一栏是由投保人赵先生代为签字的,而其妻子没有在保单上亲自签名,因此做出拒赔决定。赵先生后悔不已,但已经无济于事。
    提示:购买保险产品,一定要问清楚保单上应该由谁来签名,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被保险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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