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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了 能获保险理赔吗
2005-7-14 9:19:22     来源:   编辑:rhx  点击:

  上海从6月25日开始拉响高温红色警报,紧接着又连续发布了高温黑色警报。本刊了解到,在连续高温情况下,全市各医院收治的中暑病人日渐增多,医疗部门不得不提前进入了战高温状态。

  面对高温和大量的中暑病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出现了:那就是已经投保的中暑病人中暑后能否得到保险理赔呢?答案是:中暑后能否获得理赔,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

  中暑导致摔伤,属意外事故,可获得意外险理赔

  市民姚先生是快递员,去年7月26日,他送完邮件后,突然昏倒,从3楼楼梯上滚下来,摔得头破血流,被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诊断由于中暑昏倒,小腿骨折。

  姚先生所在公司为员工都购买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出院后便前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指出,中暑是身体对自然气温变化的不适应,属于生理反应,因此算疾病的一种,但并非外来突发的事故,因此,不属于意外伤害事故。不过,姚先生因中暑而从楼梯上跌落摔伤,就属于意外事故,可以按照他购买的意外伤害医疗险得到相应的理赔。

  中暑急诊,并非意外事故,不能获得意外险给付

  也是在去年6月,市民葛女士下班乘坐地铁回家,突然晕倒了,送往医院,医生诊断为中暑,因中暑严重,需要住院治疗。

  保险公司指出,此情况不同于案例一,葛女士中暑,并没有遭到意外伤害,即便是购买意外险,也不能得到赔付。如果她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后续的住院治疗费用会得到保险理赔。

  那么,葛女士是在下班途中中暑,是否可以算工伤,而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理赔?对此,本刊从上海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在上下班途中,仅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可以算为工伤。而葛女士并非遭遇机动车事故,因此不属于工伤保险的理赔范围。

  中暑导致其他疾病,属医疗保险理赔范围

  6月27日,65岁的朱先生高烧不退,被家人送往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中暑引发心血管类旧病复发。朱老先生因购买了某公司专门针对老年人的意外保险,便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但保险公司查证了实际情况,却作出了不予理赔的决定。

  保险公司认为,分析是否属于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要看看直接导致伤害的是不是意外情况。对李老先生直接造成伤害的是心脏病,这明显不属于意外险的理赔范围。而如果李老先生购买了住院医疗保险,就应该能得到相应的保险理赔金。单纯的中暑者一般不需要入院治疗,多是因引发了其他疾病才入院,如果投保住院医疗保险,就可获得给付。

  因工中暑死亡,则属工伤,可获得工伤保险给付

  市民邓先生是一家不锈钢型材厂的工人,去年7月,他在连续高温工作3小时后昏倒,医生诊断为,因中暑导致肾衰竭和肺部感染,抢救无效,于7月6日凌晨去世。

  针对邓先生的情况,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要经市职业病防治诊断机构确认因工中暑,才能认定为职业病。职业病属工伤保险保障的范围。而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如果超过48小时,将不属于工伤保险索赔范围,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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