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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更需外资独资保险公司
2005-12-16 8:45:53 来源:上海金融报 编辑:szbx 点击:
我国著名保险专家,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系主任,新华人寿独立董事之一。他还兼任亚洲及环太平洋地区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北京仲裁委员会保险仲裁员、台湾东吴大学客座教授、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社会监督员、长安担保保证公司风险管理顾问等社会职务。
除了学术研究之外,郝演苏还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是目前活跃在我国保险专业领域最具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学者之一。20年来,郝演苏在我国保险基础理论研究、保险市场研究、保险制度比较研究、财产保险实务研究领域居领先地位,很多学术观点和研究成果对于中国保险市场产生过重要影响。
核心竞争力还没有真正提升
《上海金融报》:进入20世纪后,国内保险市场发展迅猛,您认为有哪些方面的经验值得总结?
郝演苏:国内保险市场具体有三个方面发展得比较好,第一,保险市场改革开放力度不断加强,大量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第二,社会民众对保险业的关注度增加,也就是说,大家都开始关注保险业。第三,政府监管制度建设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不断加强,整个保险业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力增强。
《上海金融报》:那么,我国保险业发展至今,还存在着哪些问题,如何去看待这些问题?
郝演苏:首先,我国保险业虽然发展很迅猛,但保险业核心竞争力还没有得到真正提升。尤其在人寿保险和理财型保险产品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国内的寿险产品和理财型产品可替代性太强。
其次,人寿保险主营业务方向发生严重偏差。现在人们只要一提到保险业的发展,就会联系到欧美等国家的投连和银行保险产品。在国外,银行和保险有着“血缘关系”;而国内,银行和保险只有“利益关系”,没有“血缘关系”。所以,国内的银行保险的成本是很高的。
我认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要结合本土情况和文化习惯,不能盲目跟随或照搬国外发展模式。在我国,老百姓的第一个保险产品应该是保障型的保单,但现实生活中,老百姓的第一张保单往往是理财型的。常常会出现“不该卖投连险的人,把投连险卖给了不该买投连险的人”。整个中国保险业处于浮躁状态,比如,保险产品只讲数量,不讲质量、“以保费论英雄”等。
再次,由于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加以限制,造成了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的很多缺陷。
最后,我国保险营销形式存在很大争议。1992年,友邦保险公司带来了代理人制度。但是,这些“城市第二类边缘人”没有基本的地位。做得好的代理人与做得差的代理人业绩差距太大,导致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的代理人为了生存,对消费者进行误导。诚信问题引发了很多危机。
《上海金融报》:您预计,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保险业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郝演苏: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随着政府的监管措施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国内保险业将在调整中不断走向成熟,保险业对建设和谐社会将开始作出努力和贡献。每个有责任心的人都会为自己规划一个好的保险目标,从而形成一个有责任心的社会,而保险业将在其中发挥很大作用。此外,政府也开始学会用保险行为约束和规范很多社会秩序。
《上海金融报》: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国内保险业的竞争是否会更加激烈?
郝演苏:据我个人预计,明年中国保险业不会出现“开门红”,仍将持续恶性竞争的惯性,同时,“桥梁共振”现象将使这种恶性竞争加剧。2004年,我国政府突然对保险业的牌照发放解禁,一下子批了20多家保险企业,这20多家企业为了生存,之间的竞争必然残酷。因此,没有真正根据市场发展情况,有节奏地发放牌照,必然会出现问题。
明年开始,占市场份额30%-40%的“红系列”趸缴产品将陆续到期,可能会出现一个到期高峰期,这对保险公司也是一次考验。
寡头现象将更加严重
《上海金融报》:国内保险市场的几大保险巨头业绩一直遥遥领先,而一些中小保险公司无法赶超,您怎样看待这一现象?
郝演苏: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寡头垄断现象还将更加严重。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占了80%的市场份额。中国人寿、平安上市后,他们的偿付能力就没问题了,但是下面的一些小保险公司,比如,新华和泰康,在目前没有上市可能的情况下,几大保险巨头会越走越好,而其他的中小保险公司无法赶超。
银行保险公司和邮政保险公司的诞生,将使寿险业面临严峻的生存压力。银行想成立自己的保险公司,比如交行和工行,从而导致了寿险业赖以生存的销售渠道将被关死,这对原本生存压力就很大的中小保险公司来说,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
《上海金融报》:对我国保险营销制度的发展,您有何看法?
郝演苏:目前,代理人营销仍是保险营销的主要方式。但是,逐渐走向成熟的消费者,与非标准化产品、经营动机,以及跨过过低准入门槛的营销员,将形成鲜明的市场反差。
保险营销模式的发展肯定是一个上升曲线,而中国保险主体的增多、保险中介的增多、政策的放宽,恰恰形成了一个转折,那就是营销方式将趋向多元化。因此,包括银行保险、电话保险、网络保险、经纪人服务等渠道方式在内的保险营销模式,将日渐成长。
《上海金融报》:您对保险费率市场化,有怎样的见解?
郝演苏:在我国,保险产品标准化还没有形成一个真正的准则,比如,重大疾病保险,每家保险公司对条款的解释都不一样。费率市场化就是要求保险产品的基本条款、主要条款应该一致,附加条款可体现个性化。标准化有利于消费者选择、监管和诉讼。
此外,我国的保险公司的管理动机也不正确。管理者应该“严进宽出”,也就是说,核保时应该严格,赔付时应该宽松。
国内目前更需外资独资保险公司
《上海金融报》:越来越多的合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开业,您对合资保险公司有怎样的看法?
郝演苏:合资寿险公司组织形式存在制度缺陷。面对团险市场的开放,合资寿险公司当然要着手将中方股东潜在的保险资源转化为现实的保险业务。比如,中意人寿的大单,便是强强联合的“有限责任”的最典型代表。如果这些中方股东再将其关联或下游企业的团体业务进行整合,合资寿险公司控制的团险业务总量将可能超越内资公司。
尽管合资寿险公司组织形式存在制度缺陷,但合资寿险公司中方股东的抉择无可挑剔,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永远是正确的,因为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并非中方股东制造的。
与中外合资保险公司相比,中国目前更需要的是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因为这些公司能够提供“原汁原味”的保险经营理念、经
营模式。比如,美国友邦这家独资公司进入中国,带来的全新寿险模式迅速在全国走红,为许多公司效仿。我们至今还没有听说过哪家合资公司带给中国保险市场耳目一新的东西。
《上海金融报》: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应怎样开展?
郝演苏:单纯从保险角度看,目前我国实行存款保险制度没有问题。由政府出面或者委托一家大型商业保险公司对存款保险基金进行管理,而存款保险基金可由政府筹措一部分、商业银行交纳一部分共同组成。
通过交纳保险金方式来防范风险是银行方面很乐于做的。因为随着商业银行风险意识的提高,他们在法定准备金的基础上往往另设一定额度的准备金,如果准备金比例过高则不利于资金运营和利润的提高。另一方面,政府也希望能够通过市场的手段来化解金融风险。
《上海金融报》:财产保险市场宽进严出,难以做大。另外财险费率偏低的现象,导致无法实现去灾功能,您是如何看待的?
郝演苏:要解决财产保险的这些问题,费率市场化是大势所趋。此外,可以利用再保险进行分保,把分保作为技术上的手段加以控制。但是,更多的还是需要依靠保险公司提升自己的经营能力。
《上海金融报》:保险产品应以保障为主,那么我们是否就不应该提倡老百姓购买理财型的保险产品?
郝演苏:举个例子,银行如果把各种各样的钱都统一用在储蓄额这个指标来体现的话,显然就虚胀了老百姓的储蓄状态。保险也是一样,应该把保险和理财的业务种类分开。假定理财的比重超过了保障产品收入的比重,就说明它的主营业务发生了偏差。这种偏差对于公司的经营到底是好还是坏就要进行一个准确评价。保险公司做理财业务没有问题,但是在中国市场上是否具备了大做特做理财业务的经济环境?看一下目前资本市场的情况就会明白,资本市场很难对大做特做理财业务提供足够支持。
实际上,中国老百姓大多刚刚满足温饱需求,此时,保险公司应该提供一种什么服务?我个人认为应该是保障型的服务。保险公司在宣传当中有一些误导或者不恰当的说明,过分加大了其提供的理财产品这样的功能,使得老百姓忽略了保险本来应该有的特质。而资本市场的环境又使保险业无力回天,所以产生的负面影响对中国保险业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从高利息时代到现在,保险公司产生了大概500多亿元的利差损(即承诺收益高,而实际收益低)。而理财业务去年分红不足1%,低于同期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储蓄利率。这样一来,加上保险公司大量的业务是3年到5年期,显然分红情况不能满足老百姓心理预期。这种情况下,将动摇老百姓对保险业的信心。这一点是需要我们这个行业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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