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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健康的守护者
2006-3-23 8:57:54     来源:证券日报   编辑:szbx  点击:

  在重大疾病面前,“重疾险”被给予了过多的期望,但也不被很多人所理解。虽然“重疾险”仍面临进一步本土化的要求,但它承担的社会功能却不应被抹杀。

  “重大疾病险”由于其特殊的保障目的一直颇受关注,然而近期由于种种原因,“重大疾病险”不被很多人所理解。其实理性来看,保险不是万能,保险不能提供所有的保障,保险的价格与其保障的责任是相关联的。关键是在保险合同的设计、精算、签署的全过程中保持理性。令记者欣慰的是,监管层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保监会正在积极地推动商业健康险的进一步发展,并即将出台相关的标准化条款。

  理性看待“重疾险”

  “在中国千万不要买保险”是一个忠告还是一个谬论?让我们从根源上重新审视一下“重大疾病保险”。

  从1994年开始,医疗制度改革已走过漫漫十年征程,然而人民健康水平提高的同时,医疗费用却在高速增长。统计数据显示,近8年来,我国门诊就医费用增长了1.3倍,住院费用增长了1.5倍,平均每年门诊费用增长13%,住院费用增长11%,这些都超过了居民收入增长的幅度。“看病贵”、“求医难”成为困扰市民的一大问题。甚至因为经济原因,48.9%的老百姓选择了“等待”而非“治疗”(卫生部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分析报告)。对每一个个体来说,我们似乎更应该及时为自己打造一个坚实的健康堡垒。

  其实,在重疾险发展和销售相对成熟的外国,人们也是经历过类似的对该类产品的不理解阶段。但随着保险公司对此类产品的日益改善和公众对此类产品的认识进一步加深,重疾险在国外开始受到人们青睐,销售也逐步提高。

  从保险产品设计的宗旨而言,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障前提是,所保障的保险事故需具可承保性,这就要求对保险事故定义必须明确、客观且具操作性,保险事故的发生率可以计量,其经验数据是易于获取的。保险产品的费率是基于经验数据精算而得,换言之,保险合同关于重疾的定义与定价基础具有严格一致性。然而,由于重疾险在中国的历史不长,加之中国在保险基础研究,尤其保险医学在疾病的发生率,保险人群疾病的经验率统计中几乎空白。所以重疾险的开发、设计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拥有全球重疾保险经验,国际知名再保险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持。因此,承保的重大疾病种类,其定义以及经验数据多由再保险公司提供,这使得重疾险在起步阶段就产品形态而言和海外重疾险发展相对成熟的国家和地区非常类似,甚至几乎是完全拷贝。而事实上,海外的社会环境、医疗环境和国内存在较大差异,简单地讲仅就医学诊断而言,海外医疗机构在疾病诊断,检查等方面相对比较严谨和客观,疾病的经验数据观察更完善,而国内医疗体系仍在不断建设中,与国外相比尚有一定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保险行业在健康类产品尤其重疾产品开发中对重疾定义的设定遭遇较大的困难。参照海外的定义,国内医学的诊断方式及严格性不能适应,参照国内的习惯,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将面临巨大挑战。由此可见产品的成熟和市场环境的相对滞后是引发理解和认识上的不和谐的根本原因。然而,如果由于存在这样的矛盾而全盘否定这类产品的引进或甚至终结此类型产品的销售显然是不明智的。

  友邦保险公司自推出该类产品以来,在其已理赔的重疾险案例中,死亡赔付仅占2%(即获重疾赔付时已死亡的),而98%的理赔款是在患者生存的时候给付的,这些也很有力地驳斥了重疾险产品“保死不保生”的说法。同时,根据理赔数据显示,在这些已理赔的案例中,“癌症”的赔付近90%,心脏类疾病、良性脑肿瘤的赔付也位居前列,这也正是目前消费者最为关心的疾病种类。

  实际的数据表明重疾险在针对那些身患对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疾病的客户,其经济救助及保障功能还是很明显的。应该看到的是,由于医疗费用的不断看涨,百姓对医疗费用的承受度在不断下降,尤其对那些可能招致巨额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的危重疾病有着严重的忧患。由此,重疾险的畅销以及对重疾险的功能的企盼自然导致较多消费者把重疾险视为全功能型的健康险产品。当一旦发现,该类产品本质仅针对一些特定的、可以通过客观明了诊断来确定的部分危重型疾病才能给予保障时,便产生了较大的需求满足不充分的感受,并引致争议甚至诉讼。

  标准化条款即将出台针对目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从公司的管理,从监管者出台的行业标准,从公众的了解,都处于初级阶段,要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保险,了解保险的原理,保险不是万能,保险不能提供所有的保障,保险的价格与其保障的责任是相关联的,只有这样才能识别风险,管理风险,否则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否则也是违背保险的基本原则,与商业保险所扮演的角色是不相符的。

  当然,我们很高兴地看到,保监会正在积极地推动商业健康险的进一步发展,并即将出台相关的标准化条款,同时由于健康险不同于简单的寿险产品和其他保险产品,它不仅仅涉及保险业自身,需要多部门的合作,例如重疾发生率的研究,对医生诊疗行为的研究等。只有在多行业共同努力和协作下,社会医疗保障才能趋于成熟,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才能得以真正的建立。

相关链接
·保监会规定重大疾病保险须包括8种疾病
·重度疾病最好通过保险解决
·购买重大疾病保险要看清条款
·五措施改革重大疾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