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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变动要告知保险公司
2005-6-30 6:21:20     来源:解放日报   编辑:szbx  点击:

  经过一系列的合同变更和复效手续之后,李小姐终于把她的续保保费交进了保险公司。去年年初,李小姐在某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女性终身疾病险,并选择了银行转账作为以后的缴费方式。今年交续保费用的时候,她把钱打入工行的帐户后,保险公司来了好几张催款单,当时代理人帮她查询下来的结果是说帐户里的余额不足。
等到她想起自己的帐户因为工行系统升级已经变更过时,她的保险合同因为缴费过了宽限期而中止。最后由代理人办了复效之后,才把续期的保费交到保险公司。所幸中间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不然合同中止期间保险公司是不负保险责任的。

  谈到这次的缴费经历,李小姐最大的感触是:以后碰到类似的变更,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事实上,很多客户在拿到保险合同后都会习惯性地锁入抽屉里不再多翻,甚至连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都不知道。殊不知很多情况的发生和变化都将影响到保险合同的继续状况。

  居住地址的变化会影响到保险公司资料和缴费提醒的邮寄,保户在乔迁新居的时候要将新地址通知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家住金山的沈先生就曾经因为搬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而耽误缴费导致合同终止,最后不得不按照退保办理。

  除此以外,职业、居住地、转账帐户以及交通工具等等变化,也都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区域经营对象针对的是在本区域内工作或居住的人群,若居住地、工作地点离开了原区域,就要通知保险公司。

  通常情况下,只要每年的保费继续缴纳,保险合同的利益就不会有变化。而职业和交通工具的变更,则直接影响到今后保险合同继续生效的情况,更要适时地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在承保的时候,会按照不同的职业划定风险等级,以此决定是否能够承保并收取保费。如果职业变化后风险等级上升,保险公司将核实后确定加费标准。风险等级到达拒保标准的,还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拒保退还保费的决定。如果没有及时告知,出险时保险公司理赔将按照出险时的状况,扣除应该加费的额度后再给付保险金,或者作出拒赔的决定。而客户在不知情的前提下,会觉得保险公司理赔有问题,纠纷产生在所难免。如果风险等级下降,保险公司也将相应地将保费进行下调。交通工具的变化告知也是一样,如果考了驾照,以自驾车为交通工具,所买的意外险费率将有可能上调,如果不告知,就有可能在出险的时候影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还有在达到一些特殊年龄段时,也应告知保险公司。比如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或者年满16周岁之后。因为对于一些特殊的年龄段,很多保险公司会限制医疗险配备的份数和保额的最高上限,超过部分保险公司将采取退还保费,不予理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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