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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质押贷款影响较小
2006-4-29 16:54:31     来源:江苏商报   编辑:szbx  点击:

随着分红保险等中长期低风险的保险产品走进越来越多的家庭,这些保单附加的质押贷款功能也日益凸显其盘活短期现金流的作用,成为个人和家庭可供选择的灵活理财工具之一。然而,贷款利率的上调,也给通过保单质押贷款的消费者带来了一些影响。

消费者要想通过保单质押获得贷款,必须选择具有储蓄功能的养老保险、投资分红型保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险合同,此类合同只要投保人缴纳保费超过一年,人寿保险单就具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保单持有人可以随时要求保险公司返还部分现金价值以实现债权,这类保单可以作为质押物。

然而,目前我国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较短,一般最多不超过6个月,最高贷款余额也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这个比例各家保险公司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在70%~80%之间;银行则更为宽松,一般可达到90%。投保人值得注意的是,期满后贷款一定要及时归还,一旦借款本息超过保单现金价值,保单将永久失效,保障也就随之消失。

与一般的个人贷款相同,保单贷款需要收取一定的利息。在我国,目前保单贷款的利率还是相对固定的,其利率按照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预定利率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较高者再加上20%计算,其结果高于计算保单现金价值的利率。

业内人士称,一般选择保单质押贷款的投保人,多是短期内较小资金的应急,贷款利率上调所带来的影响相对较小。但是,对于那些保单现金价值较高,又在贷款限额内全额贷款的投保人来说,则应相应减少贷款额度,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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