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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观念亟待更新
2005-8-9 7:18:20     来源:新闻晚报   编辑:szbx  点击:

  周太太在自己40周岁的时候买了海尔纽约人寿的“年年惊喜”年金保险,看好它集养老储蓄计划、投资分红收益和人身保障的三重功能。虽然儿子还在念中学,但周太太已经充分计划好退休后的经济水平:周太太自己是中学音乐教师,退休金起码有1000多元,丈夫是技师,退休金跟自己差不多,再加上保险中从60岁开始领取的年金,晚年生活完全可以独立,加上以前的积蓄,每年还可以潇洒地旅行几次。

  张老先生的思想也很开通,在孩子婚前就明确告知:我不需要你们养,你们可以完全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张老先生是离休干部,退休金本来就不少,再加上备有的生命人寿“至尊终身寿险”,生活非常惬意。而他致电本刊的目的也正是规劝那些中年家庭:儿孙自有儿孙福,财富让后辈去创造。长辈不一定要留给孩子多少财富,但是应该自力更生,因为晚年的经济独立能够带来很大的精神快乐。

  旧观念out:买最便宜的保险 新观念in:买物有所值的保险

  安先生在购买健康险时曾经货比三家,在仔细做了产品比较以后,安先生发现虽然有的产品便宜,但在具体的保障范围上有欠缺。最终安先生挑了并非最便宜的安联大中“恒瑞”人身健康保险,包含10万元的人身保险金,以及每次5000元的住院费用补偿和每天50元的住院补贴保障。

  半年后,安先生患病住院治疗了11天,个人一共支付医疗费用4800元。安先生的理赔非常顺利,按合同约定保险公司赔付了4800元医疗费以及550元住院补贴,共计5350元,全额赔付,无免赔。安先生庆幸自己没有贪一时的便宜,买到了让保障最大化的保险产品,所以安先生说:“买保险,不怕贵,但一定要物有所值。”

  保险专业人士也提醒市民,即使是相仿的产品,不同保险公司的设计依然会有不同。打个比方说,一元钱可以买一个梨或一个苹果,很难说是买梨合算还是买苹果好,要根据消费者的喜好来。买保险也一样,挑选出适合自己又有良好售后服务的保险,就是真正物有所值的保险。

  旧观念out:买保险没用到就亏了 新观念in: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有不少人青睐有回报的分红型保险,并且认为花钱买保障类保险十分划不来,如果没有发生意外,钱就白白丢了。

  其实,分红只是保险发展开来的一个附加功能,保险最根本功能是保障。而发挥保障功能的真谛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大众拿出自己一小部分钱,汇集成爱心基金,给小部分遇到意外事故的人以帮助。

  搭乘飞机时的航空意外险就很好地体现了这个道理: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遇到空难,但是如果碰到万一,却可以让自己的家人在经济上尽可能地得到补偿。这就是为什么有人把航空意外险的保费比做“香火钱”,买保险除了防患于未然,其实也是在做善事。

  旧观念out:投保小孩最重要 新观念in:先保全家庭经济支柱

  张先生的儿子刚刚出生,他在细读了保险产品评选之后产生这样一个疑问:看看哪个保险产品都很重要,到底应该先买哪个?是不是应该先为孩子买呢?友邦的“守御神”重大疾病保险是不是很有用呢?

  首先肯定张先生第一考虑健康险的思路,但是张先生作为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应当先为自己投保,这样才能更好地照顾好家中的其他成员。

  夫妻之间买保险也应该遵循这个原则。能够互买当然最好,如果经济有限,应当先保收入较多的一方,不要过多考虑性别。去年一位在南非做生意的女性被害,就是因为她是家庭收入的绝对主力,却没有投保,使这个小家庭在哀痛之余,还发生了严重的经济危机。

  当家庭经济支柱有了一定保障之后,婴幼儿保险也可以纳入考虑范围,经济实力充足的家庭可以给孩子未来的教育准备教育年金保险。现在有些保险已经配有豁免责任,即投保人在失去劳动能力时由保险公司来继续垫付保险金,可以供广大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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