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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险要签提示协议
2005-8-19 7:14:15     来源:金融时报   编辑:szbx  点击:

     从8月1日起,辽宁人在投保时不用担心因保险销售人员的忽悠而“上套”了。

  据辽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为了顺利推销保险,经常出现对保险功能夸大其词,甚至“承诺”了许多条款中根本不存在的功能,而一旦出险或分红时,由于其“承诺”与保险条款有较大出入,给投保人和保险公司造成非常大的损失。因此,辽宁保监局出台了《人身险提示制度的规定》,要求从8月1日起,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签署分红险、投资连结型、万能型、银行保险及传统人身险协议时,一定还要签一份“提示协议”,通过在投保前向投保人明示各类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告知其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在产品销售和服务提供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投保人的权益和风险,从而规范保险从业人员销售行为,以确保投保人的钱花得明明白白。

    这在苏州,前阶段就实行了买保险要签提示协议,比如苏州太平洋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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