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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六个保险时间概念
2007-5-24 9:23:20     来源:江南时报   编辑:szbx  点击:

  “别说是投保前,很多市民在购买了保险之后,都不一定知道这几个时间概念。”某保险公司理赔部杨经理告诉记者。据杨经理介绍,在他从业的10多年中,很多客户就是因为对保险产品中有关时间概念认识不清,从而导致了许多纠纷。
鉴于此,记者特意邀请了资深保险专家陆先生为广大市民着重指出涵盖保前、保中、保后三个阶段的六个最重要的时间概念。

  一、合同生效时间

  大多数人购买了保险之后可能都不是很确定这份保险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的,当然也很少人在刚投保就发生保险事故,也就基本没人去追究这个问题。

  二、犹豫期

  一般是10天,就是在签收保险合同回执后的10天内,可以全额退保,而过了这个期限退保就会有一定的损失。

  三、等待期

  所谓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后的指定时间段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此举旨在防止一些人带病投保而设定的一段期间,在这段期间内出现合同约定的责任时是不赔付的。根据不同的产品责任一般观察期也不同,等待期短的1个月,比较长的1年。

  四、保险事故通知时间

  发生保险事故后,必须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这样保险公司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判断并做出赔付。

  五、保险金申请时效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并且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的,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各家公司不尽相同)不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那么等于是自动放弃这个权利。

  六、宽限期

  如果投保人超过保险费应交日仍未交纳保险费,从保险费应交日的次日起60天内为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就是投保人没有交付保险费,但保险合同继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须先行扣除您欠交的当期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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