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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育险支付标准出台 顺产可报1900元
2005-6-3 9:46:33     来源:   编辑:rhx  点击:

  下月起实施 女职工顺产可报销1900元

  下月起北京市正式实施生育保险;孕妇不符合剖宫产指征而要求剖宫产的,部分费用不报销——

  从7月1日起,北京市各企业单位都要参加生育保险,不论男女,也不论是否已经生育。预计本市将有近250万人参加生育保险。如果单位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据了解,由于有相应的报销目录控制,除了婴儿费和超过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费用,从一定程度上限制医院的“过度服务”,从而缓解当前本市生育费用过高的情况。据市卫生局介绍,现在本市的剖宫产率过高,如果孕妇不符合剖宫产的指征而要求剖宫产的,有可能部分费用不予报销。

  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张大发处长介绍说,生育保险包括四部分: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中规定的产假90天同现有国家相关规定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男士也可以享受部分生育保险待遇。按照规定,夫妇一方可以享受晚育奖励假。男职工可以享受晚育奖励假,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照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男职工享受的晚育奖励加津贴为本人同期休假的工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男职工也可以享受。

  生育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统一征缴,在7月1日的当天,依托现有的社保数据库,一起缴费,不需要企业单独缴纳。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共用一个蓝色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不再单发生育保险手册,结算的流程完全按照医疗保险的流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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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本市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与上述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

  不适用范围

  机关单位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乡镇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备注:非本市户口的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何缴费?

  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并不是在生育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都予以报销,比如婴儿的费用以及超出报销费用的“过度服务”的费用,都不予以报销。

  如何报销?

  就医时,职工应当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住院分娩的应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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