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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今年第二次调高失业保险
2007-7-13 8:44:05     来源:扬子晚报   编辑:szbx  点击:

    昨天从苏州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自7月起,苏州市再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最低享受标准,从上半年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据了解,这是今年以来苏州市第二次调高失业保险金,而下限最低400元的标准已是全省最高水平。据测算,此次上调后,仅苏州市区就有2500多人直接从中受惠。

    今年上半年开始,我省着手进行“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试点”。省劳动保障厅有关人士说,苏州、南京、无锡等基金结余较多的地方首先进行,通过适当提高劳动者失业保障待遇,扩大再就业补贴范围、项目和标准,放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等措施,以切实保障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本生活。此次苏州市调高失业保险金最低享受标准,就是试点内容之一。

    据苏州市劳动保障局介绍,今年1月份,苏州刚对该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进行了调整,由上年的每人每月300元,上调至每人每月320元,这个标准是按照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规定精神作出的。而7月份则是根据我省试点精神进行的首次“自主调整”,使该市失业保险金最低享受标准在一年内累计提高了100元,这样的调整幅度,在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据测算,调整以后,苏州市区有2500多名参保失业人员在领取7月份失业金时获益,人均增加额在38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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