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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草案)》昨日立法听证
2008-10-29 9:29:56 来源:江苏法制报 编辑:szbx 点击: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会上,经遴选产生的10位听证代表就《规定(草案)》各自关心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另外,此次听证会还有70余名代表通过报名参加了旁听,十三个省辖市政府的法制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到会观摩学习。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可立介绍说,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由政府负责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并帮助其实现再就业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省失业保险制度自建立至今,已走过20多年的发展历程。目前,全省已扩大到除公务员外的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从1998年末的637万人增加到今年9月底的1044.8万人,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461元/人/月。为加快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失业保障制度和就业机制,我省将多年来失业保险实际工作中探索的一些有效经验,以法律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形成了本次公开听证的《规定(草案)》。
会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耀东表示,省法制办相关部门将对各位听证代表陈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分析研究,对于《规定(草案)》中有些问题还将按照立法程序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满足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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