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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重疾保险应遵循四原则
2006-4-14 12:56:37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szbx 点击:
1.
看清合同条款
。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并非什么疾病都保,保险公司把能够保的疾病以及罹患疾病的程度规定在保险合同条款中,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障范围内才能获得赔付。
除了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之外,消费者如果还需要对其他疾病或者其他保险利益提供保险保障的,可考虑购买一些附加医疗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搭配起来购买,得到更加周全、费用更合理的保险保障。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保险合同中对重大疾病险有详细的定义,这里的定义与一般普通大众所理解的重大疾病可能会有所不同。
2.
如实告知
。保险是基于最大诚信原则的合同约定,在投保过程中,对于一些平日里所患的疾病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否则可能导致合同的无效,在理赔时可能会产生麻烦。
3.
量力而行
。购买保险产品,并非保额越高越好,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按需购买。有数据显示,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平均为10万元左右,所以保额在10-20万元左右较为合适。同时,在买了保险后,应定期拿出来检查一下,看看自己以前所买的产品是否符合现在的需要,在资金充裕时,还可以适当加保。
4.
投保宜早不宜迟
。一般在投保长期性的重大疾病保险时,投保人的年龄对保费的高低影响很大,越早投保,保费越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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