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少年儿童可以参加住院大病医疗保险?
答:凡苏州市区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技校、职校、特殊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学生儿童,以及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散居少年儿童,原则上都应参加市区少年儿童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保险。这一覆盖范围打破了城乡界限和户口限制,只要是在我市市区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就读的在校生,不论是否为城镇职工子女,是否为本市户籍,均为我市少儿住院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均享受政府财政的补助,这既体现了城乡少儿同样享受医疗保障的公平原则,也体现了政府对新苏州人子女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