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参保人员可以申领阳光健身卡?
答:参保人员个人帐户往年结余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可按自愿原则,于每年4月向市社保中心提出申请,申领由市体育局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发放的阳光健身卡。往年帐户结余在3000元以上的,可将不超过500元的个人帐户资金转入阳光健身卡;往年帐户结余在6000元以上的,可将不超过1000元的个人帐户资金转入阳光健身卡。阳光健身卡仅限在定点运动场馆进行健身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