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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险”≠“产品质量保险”
2009-1-14 8:55:25     来源:信息时报   编辑:szbx  点击: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承保由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客户需要退货或重新置换新产品,而让生产商蒙受的旧产品的损失,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是产品本身的价值。产品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一种法律赔偿责任,承保由于产品引起的第三者的损失,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是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

  从两者的区别不难看出,产品责任险对生产商而言更加重要。产品质量所引起的损失相对可控,如一台价值80美元的热水器,由于质量不佳需要退货,企业也只是损失80美元,而产品责任所导致的风险则无法估计,一件1美元的产品,可能导致100万美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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