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在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漫长历史进程中,也在为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不懈地努力着。除了利用已掌握的生产技能进行积极的防御外,还通过建立经济后备的形式来防止各种风险对社会经济生活造成的损失。当社会生产力有了提高,社会产品有了剩余的时候,保险思想也就随着产生了.
我们都曾听过这样的一个故事:有一个妇人,她每天煮饭的时候,总是从锅里抓一把米出来,放到一个特备的米缸中。有人讥笑过她这种行为,但她不以为意,依然故我。过了不久,终于发生了灾害,地里粮食严重歉收,很多人家都揭不开锅了。但这位妇人家由于有一个特备的米缸,得以熬过了饥荒。
这种“积谷防饥”其实就是一种保险思想。可见,保险的观念在古代早已有之。
粮食是人类生活的支柱,古代的保险萌芽与粮食联系到一起是不足为怪的。
上面所说的事故只是传说。但在我国,早在夏周时期,确实就已有了粮食储备的制度。夏箴上说:“天有四殃,水旱饥荒,甚至无时,非务积聚,何以备之?”从此时起,中国历代都十分重视建立国家粮食后备仓储制度,用以对付不时出现的灾害饥荒,朝廷还设置了专门的官职对仓储进行管理,如汉朝的常平仓、义仓、广惠仓等.
公元前54年,汉宣帝采纳大司农中丞耿寿昌的建议,“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价而籴,以利农;谷贵时减其价而粜。名曰常平仓,民便之。”在灾荒之年,“发常平仓所储……越制赈民”。由此可见,常平仓至少有两种功能:平抑米价和赈灾。
“义仓”兴盛于隋唐时期,公元585年,隋文帝劝令民间每年秋天每家出粟一石以下,储之里巷,以备凶年。义仓制度是我国相互保险的雏型,在我国维护了大约1200年。
在宋、明两朝,也出现了类似形式的民间“社仓”和赡养老幼贫病的“广惠仓”制度,这些都具有原始保险思想。
此外,在我国古代还存在着一种“船帮组织”。这是一些在江河区域活动的船商,为避免货物载于同一船中而可能招致全部倾覆的危险,而把货物分散装载于不同的船上,以分散危险和减轻损失。还有的把同乡船户组织起来,每户交纳一定的会遇,由同乡船会储存生利,以便在船只遇难时给予适当的救济,这也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原理与基础。此外,在我国民间,还有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供给的“父母轩”或“孝子会”等也都是原始的保险雏型。
应该说,我国的这些原始保险思想还是很朴素和很朦胧的,也从来没有人系统地提出过,中国的社会性质决定了真正的保险制度不可能诞生在封建社会的中国。
一般认为,真正的保险思想最早出现在古巴比伦、古希腊、古埃及与古罗马。
在公元前2500年古巴比伦国王曾命令僧侣、法官和市长等对其辖内的居民征收赋税筹集资金,以解救可能的天灾人祸给人们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巴比伦王汉谟拉比的法典中,就有关于类似货物运输保险和火灾保险的规定。
在古希腊,盛行一种团体,持相同的政治、哲学观点或宗教信仰的人或同一行业的工匠聚集在一起,每月交付一定数额的会费,当参加者遭受不幸时,即由所在团体给予救济。在古罗马历史上也出现过丧葬互助会的组织,参加者交付一定金额的入会费,会员死亡时,由互助会支付其丧葬费用。古罗马时期,还有过收取会费作为士兵战死后给家属听抚恤费用的做法。在古埃及,约在公元前4世纪前后,在石匠中这种丧葬互助组织也很盛行。这些都是早期的互助基金组织。
研究认为,在古巴比伦有了财产保险的雏型;在古希腊、古埃及与古罗马则有了人身保险的雏型。
有关保险起源的传说
5000多年前的一天正午,一支横越埃及沙漠的骆驼商队正艰难地在沙丘间中跋涉。酷热的太阳烘烤着毫无遮掩的沙漠,仿佛要把一切生命烤干,一只粗糙的水壶在商人间传递。突然,天空一下子变暗,乌云像横泻的浊浪在天空中翻滚,一场大风暴要降临了。商人们顾不得骆驼了,拼命地往沙丘高处爬去。风暴过后,原来他们丢弃骆驼和货物的地方已经堆起了几座新沙丘,30只骆驼只有8只跑得快的幸免于难,其余的无影无踪了。
要是在从前,损失货物、骆驼的商人就要面临着破产了。但这次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商队在出发前,精明的商队领队就将商人们召集到一块,通过了一个共同承担风险的互助共济办法。这个办法规定,如果旅途中有商人的货物或骆驼遇到不测而损失或死亡,由未受损的商人从其获利中拿出一部分来分摊救济受难者;如果大家都平安,则从每个人的获利中提取一部分留存,作为下次运输补充损失的资金。由于有了这个约定,这次损失事故没有在商队中造成太大的波动,因为全商队还有8只骆驼和它们所载的货物,贸易所得的利润分摊下去,至少可以使商人们购置新的骆驼,以求东山再起。这种互助共济法,经过后来不断的完善后,被收入到汉谟拉比法典中。
无独有偶,3000多年前,在中国的长江上也有商人运用了这种互助共济的方法。
长江是一条横贯中国东西的河流,在其上游地区,山高路险,交通不便,因此,长江就成了主要的交通要道。大批的货物源源不断地从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运往下游。由于当时造船技术有限,加上长江水急浪高,经常发生船只倾覆、货物损失的事故,商人们都在思考着用什么办法来避免这种损失。有一个年轻的四川商人名叫刘牧的,提出了一个办法,要改变过去那种把货物集中装载在一条船上的做法,而把货物分装在不同的船上。开始时很多商人都反对这种做法,因为如果采取这种做法,就要与别的商人打交道,还增加了货物装卸工作量。但经过努力的说服,刘牧成功了。采取这种办法后的第一次航行,果然发生了事故,船队中有一艘船沉没了。但由于采取了分装法,使损失分摊到每个商人头上后,损失就变成很小了,大家都避过了灭顶之灾。这种分散风险的方法在长江运输货物的商人们中被广泛地接受,进而发展成了“船帮组织”。其分散危险或由整个船队分担损失的做法,其实就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原理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