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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县域市场 振兴民族保险
2006-4-11 8:45:13     来源:中国保险网   编辑:szbx  点击:

    县域保险是指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保险,是促进农村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十一五”期间的重要历史任务。

    一、县域保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

    1、农民保险需求增加。加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民收入会较大幅度提高。虽然县域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收入都要低于城市,但县域居民的消费水平要远低于大城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县域居民的收入增加,有限的收入会在低消费下有更多结余。在农村,达到一定的家庭规模是养老的前提,然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使得农村的家庭规模缩小,农民在老年不能完全靠儿女养老,部分农民寄希望于政府,但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尚未建立。农民无法解决后顾之忧。需要寻找其它保障,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解决农民的担忧。近年来,医疗卫生体制趋向市场化,越来越多的农民生病不能就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变得很普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体,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只能靠自己承担医疗费用。与此同时,医疗费用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了农民实际人均收入的涨幅。寻求商业医疗保险可以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随着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引进资金,也就引进了风险。各种各样的风险的出现单靠农村现有的经济实力是无法规避的,需要额外的风险保障。

    2、县域保险面临历史机遇。我国人口有9.35亿在农村,占总人口的73%。2003年,全国县域经济的国内生产总值6.45万亿元,占全国GDP的55.15%。无论从人口总量还是经济总量来看,县域都占到半数以上。发展起来的县域将成为中国经济的基础。浙江温州就是我国县域经济的典范。县域经济有很多优势,一旦开发起来,就可以充分调动起人力、财力、物力,发展的速度会很快。保险业也要借县域经济发展的东风,加大发展。目前,中国保险业的重心在城市,然而2004年1月到2月,上海、北京和广州保险业保费总收入743.8亿元,同比增长6.2%,与2003年同期44.3%的增长速度相比明显减少。保险业要想继续快速发展,必须另辟蹊径,开拓县域市场。

    3、农村金融产品种类单一,需要扩大保险产品的供给。就全国整体来看,随着县级金融机构的大量撤并,导致农村金融体系的严重萎缩。金融机构的缩减使得外部竞争缺乏,金融服务功能随之弱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种类单一,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现有农村对金融产品的要求不高。不可否认,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会有很大的提高,解决了基本生活需求后,随着观念的改变,消费结构会发生变化,非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就要增加。保险作为重要的金融产品,可以成为投资的首选。在需求增加的时候,有效供给就要同比增加。

    4、保险资金可以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农村经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国家用于新农村建设的基金有限,更多的是要地方自己想办法。保险资金已逐步使实现了与实体经济的对接,将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

    二、县域保险的发展问题及状况

    1、缺乏供应主体。迄今为止,只有少数几家公司有全国的销售网络,不少保险公司基于业务状况不佳,已经纷纷撤出了县域销售机构。目前,仅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两家公司经营县域的寿险和财险。

    2、市场需求不足。百姓保险意识不强,有些地区业务开展不起来。人们仍然愿意把钱储蓄起来,也不愿购买保险。部分百姓对保险公司的诚信持怀疑,对应营销人员的可信度也表示怀疑。

    3、供需没有衔接。现有的县域保险产品多数就是城市保险,其整体设计都只符合城市居民的要求,产品设计的数据完全来自于城市。由于城乡生活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城市的保险产品无法满足农民的需求。没有有效的供给就不会有有效的需求。

    4、政策扶植力度不够。县域保险的开展需要很多成本,且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予以扶植,通过税收改革鼓励发展,为县域保险提供便利。

    三、发展县域保险的措施

    1、改变县域保险观念,引导消费。农民已经认识到养老、看病等生活困难,需要寻找新的出路。要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农民普及现代保险观念,正确引导农民合理投资,为生活提供保障。

    2、创造出适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根据农村生活环境、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农民价值观念开发产品,切实地解决农民所需。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需求层次提供不同缴费、不同保障水平的便捷产品。

    3、以服务农民为宗旨。不要单纯的追求销售业绩,在销售产品时要为农民设计合适的产品组合,让农民以最小的投入换来最大的保障。销售之后要即时回访,了解农民实际情况,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发生保险事故后,要准确的核赔,不拖延赔付,让农民真正体会到保险好处。

    4、加强诚信建设。在县域保险的起步阶段要做好市场监管,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特别加强对误导、欺骗农民的行为的惩罚力度,充分保障农民利益。树立保险业诚信服务的形象。

    5、出台政策支持发展。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比例,减轻县域代理人税负,鼓励他们从事县域保险的营销服务工作。县域保险代理人文化素质较低,但有先天的展业优势,应放宽展业资格考核条件,鼓励有能力的人从事保险营销。

    6、立足长远发展。县域保险的发展要依靠科学的发展观,注重规划,设定发展目标,逐步扩大市场,不能盲目投入。

    7、改变机构设置和营销体制。简化营销网络建设成本,开办简易营销服务所。营销人员扩大要稳健,保证营销人员的基本素质,保障业务的正常开展。

    县域保险的发展潜力巨大,只有充分发展县域保险才能真正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壮大中国保险市场。在国际保险进军中国市场的情况下,要发挥本土优势,借助宏观有利形势,充分占领县域市场,提高民族保险竞争能力,这将是中国保险业发展的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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