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保年龄 |
18周岁至59周岁。 |
| 保险利益 |
年金给付,安享晚年 被保险人六十周岁后便可每月领取年金。第一年每月领取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以后每年递增前一年度领取金额的百分之五。
满期给付,生活更安心 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后,客户将获得全数基本保险金额的满期金,令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身故保障 若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内不幸身故,受益人将得到等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金。 |
| 缴费方式 |
可选择一次性缴清、十年缴清、二十年缴清或年缴保险费至被保险人五十九周岁。 |
| 附加险 |
可选择附加定期寿险、意外保险、重大疾病保险、防癌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和伤残豁免保险费等保障。 |
举例说明: |
小王今年30岁,是一名公司内勤,他购买了保额为10万元金祥,并选择年缴至59周岁。 身故保障:10万元 生存利益: 1、年满60周岁后,便可每月领取年金。第一年每月领取1000元,以后每年递增前一年度领取金额的5%; 2、年满75周岁,可获得10万元满期金。 每月省下大约537元,小王就拥有了上述保障,外加享有随保险合同附赠的美国国际支援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