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民政局和人保财险的工作人员来到一家受灾居民家中,将姑苏区首例“民生保险”理赔款11.528万元送到受灾人家属手中时。家属十分感激,连声道谢:“谢谢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使我们家庭减轻了损失。没想到政府还为我们老百姓购买了这么好的保险。”
2013年元月的一天,苏州市老城区古吴路一幢老宅突然燃起大火,一名80多岁瘫痪老人不幸在火灾中身亡,家中空调、冰箱、家具等生活用品被烧毁,损失惨重。根据此前苏州市民政局和人保财险签订的民生保险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老人家庭可获得保险理赔。这次是姑苏区实施民生保险以来的首例理赔,理赔款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人身意外身故赔款10万元;二是家庭基本生活设施财产损失赔款1.528万元,全部赔付到位。
作为2012年苏州民生十大工程之一,去年11月29日,苏州市民政局和人保财险签定了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投保协议,保费完全由政府买单,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三城区642万户籍居民因此受益,由此,苏州率先在全省范围实现了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全覆盖。据悉,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主要保障居民在居家期间发生火灾、爆炸、煤气中毒、触电、逆水等意外事件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早在2009年张家港就开全省之河,在全省率先建立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制度。苏州人保财险财产险部王晓勇经理告诉记者,苏州三城区签定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老百姓最高可享受到人身伤亡保障额度是10万,医药费保障额度是2万,在保险期间,如果发生因抢险救灾的行为导致人身伤害的话,最高的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可达到20万,医药费的最高限额可达到4万。据悉,2012年苏州全市各地累计理赔1130万元,受益群众近3万人。
作者:虞剑华 冯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