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7日,中国人保财险作为首席承保人,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签约启动电梯责任保险,并于南京、无锡、苏州、南通四市先行试点电梯责任保险,逐步在全省推行。
我省是电梯制造、使用大省,截止2013年底,全省电梯保有量达到30万台,位居全国第二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尽完善,电梯事故发生后,赔偿责任往往难以落实,电梯安全也成为近年社会广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此次电梯责任险的推出,为有效转嫁、分散电梯相关方偶发性事故风险,保证安全事故发生后对受害人及时赔偿和弥补事故单位的经济损失找到了一条有效地途径。
据了解,我省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类型分为三类,由电梯产权人、维保单位、检验机构共同承保,住宅电梯投保保费比例为2:3:5,非住宅电梯投保保费比例为5:4:1,别墅电梯由产权所有人单独全额投保,住宅类居民、维保单位的经济负担得以减轻。该险种分主险(第三者责任险)和附加险(雇主责任险)两部分,垂直电梯、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新安装电梯保费基础价格分别为93元、95元和98元。主险部分,每次/累计事故最高赔偿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最高赔偿80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最高赔偿2万元。雇主责任险部分,投保人雇员最高赔偿为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48万元。雇员每人每次事故财产损失最高赔偿1000元。专设的“精神抚慰补偿”条款明确,电梯轿厢滞留人员2小时以上未造成人员伤亡的,每人每次事故获赔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