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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寿险银保自律工作座谈会
2009-1-19 9:53:38     来源:苏州保险协会   编辑:szbx  点击:


    为贯彻落实保监局苏保监发〔2008〕122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银保业务市场,杜绝销售误导、违规支付手续费等不规范行为,促进银保业务健康发展,12月11日,协会组织召开寿险银保自律工作座谈会。江苏保监局王春平处长助理一行、25家寿险公司(含筹备公司一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银保业务负责人以及各分会秘书长和苏州各大新闻媒体记者出席会议,会议由张爱华秘书长主持。|

    张秘书长首先通报了今年以来苏州银保市场的发展情况,她说,苏州银保业务从2000年开始启动,通过各公司的努力,银保业务已成为苏州人身保险主要销售渠道之一,银保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呈现了良好的发展趋势。今年1-10银保业务保费收入32.41亿元,占总寿险保费收入44.11%,比去年同期增长247.2%,高于全省增长151.7%的增长幅度,更高于全市寿险业保费收入增长幅度,银保业务也首次超过个人代理渠道保费收入28.99亿,成为人身险第一销售渠道。

    会上各公司领导庄重签订了《苏州市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部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分会秘书长还进行了交流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自律公约的签订,将有利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利于对推动苏州银行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将加强同业公司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的专业化管理,促进代理手续费支付规范化,杜绝销售误导,提高银保渠道价值,促进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江苏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王处长作了重要讲话。王处长讲话重点两方面,一方面解读了江苏保监局122号文件内容;另一方传达了谢局长在江苏省保险高峰会上的讲话。王处对122号文件出台背景作了解说,强调了前后的六大组合拳,特别对122号文件的七大方面详细解读,从销售资格、持证上岗、宣传资料、销售过程规范性、协议合规性、客户回访、手续费支付要求、售后服务、投诉处理要求、投保提示书及行业自律和执行时间等都一一作了特别提示。传达谢局长讲话中的四点精神,一是充分认识银保合规性经营的重要意义;二是认真执行122号文件,力争明年业务持续发展。一要各公司完善内控制度;二要各公司根据文件要求抓紧签订新的合作协议;三要防范明年业务大起大落;四要认真执行银保自律公约。三是当前主要关注的重点工作。一要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关注退保业务,防止退保潮,对退保业务要从快、从宽处理;二要加强防范风险管理,推动零现金收费管理;三要加强服务,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对投诉要及时处理,坚持不扩大、不扩散、不刺激发展。四是大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加强行业自律工作。(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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