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方案 恒安标准人寿理财经理黄作鑫欢迎您,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希望我能够协助您实现您的愿望,带走您的担忧!
  • 恒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时间:2010-7-21,浏览:1117
  • 方案分类:分红保险适合群体:单身贵族
  • 投保范围:0到65缴费方式:分期年缴
  • 产品特色

    定期返还,长期受益
    ——自您购买本产品后,每两年可领取有效保险金额的9%作为生存保险金直至99周岁,返还速度快,受益时间长,满足您人生各阶段的理财需求。

    双重分红,保额递增
    ——年度红利采用保额分红方式,有效保险金额逐年积累,使您每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也随之递增,此外保单终止时更有终了红利带来更多收益。

    高额祝寿,安享晚年
    ——在您66周岁时可一次性领取等值于三倍生存保险金的祝寿保险金,安享幸福晚年生活。

    满期回报,保值增值
    ——在保险期满时,您除了可以领回全部所交保险费,还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终了红利,轻松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交费灵活,融资便利
    ——本产品提供多种交费年限供您选择,更有保单贷款、减保等多种保单功能助您在急需资金时以解燃眉之急。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30天且交费期满时不超过6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满99周岁
    保险费:交费方式为年交,交费期间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
    保险利益:
    投保示例
    张先生今年30岁,结合自身的家庭经济状况,他认为自己需要一份短期积累,长期获益的理财保障计划。因此他选择了一份保额10万元的恒安标准恒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交费50,592元,一共交费5年。在保险期间内,张先生可以享受如下保险保障:
     
     
     
     
    Ø 每2年返还生存保险金“9000元+累计分配的年度红利之和×9%”,最多可返34次,累计返还:1,498,795元(假设较低红利水平),2,678,367元(假设中等红利水平),4,615,418元(假设较高红利水平)。
    Ø 66岁时一次性领取“27000元+累计分配的年度红利之和×27%”,合计领取:61,429元(假设较低红利水平),76,984元(假设中等红利水平),99,347元(假设较高红利水平)。
    Ø 99岁满期时一次性领取“50,592元×5+终了红利”,合计领取:996,222元(假设较低红利水平),1,167,667元(假设中等红利水平),1,490,338元(假设较高红利水平)。
    Ø 除此之外,张先生还享有其他保险保障,详见保险责任。
    特别提示:该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保证的,实际红利水平可能高于或低于表中所列数字。以上图例仅为趋势性描述。
    王太太家的宝宝今年3岁了,她希望在自己有生之年,为宝宝规划一个幸福美好的未来。因此她选择了一份保额10万元的恒安标准恒爱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每年交费46,124元,一共交费5年。在保险期间内,王太太家的宝宝可以享受如下保险保障:
     
    Ø 每2年返还生存保险金“9000元+累计分配的年度红利之和×9%”,最多可返48次,累计返还:3,277,321元(假设较低红利水平),6,989,210元(假设中等红利水平),14,861,975元(假设较高红利水平)。
    Ø 66岁时一次性领取“27000元+累计分配的年度红利之和×27%”,合计领取:119,650元(假设较低红利水平),180,199元(假设中等红利水平),286,453元(假设较高红利水平)。
    Ø 99岁满期时一次性领取“46,124元×5+终了红利”,合计领取:709,072元(假设较低红利水平),1,162,975元(假设中等红利水平),3,169,696元(假设较高红利水平)。
    Ø 除此之外,王太太家的宝宝还享有其他保险保障,详见保险责任。
    特别提示:该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保证的,实际红利水平可能高于或低于表中所列数字。以上图例仅为趋势性描述。
    保险责任
    种类
    给付条件
    给付额度
    补充说明
    生存保险金
    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
    有效保险金额×9%
    有效保险金额=初始保险金额+各保险年度累计分配的红利保险金额
    祝寿保险金
    生存至66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有效保险金额×27%
    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99周岁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已交全部保险费
    全残保险金
    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永久完全残疾
    已交全部保险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我们将向您返还已交全部保险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同时支付终了红利。
     
    合同解除
    如果您在10天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全部保险费,并收取10元成本费;如果您在10天犹豫期后解除保险合同,我们将向您返还该保险单现金价值,同时支付终了红利。
    除外责任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您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从事非法活动、拒捕;
    3. 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2年内自杀;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7.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
    8.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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