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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障计划时间:2011-10-17,浏览:862
  • 方案分类:重疾保险适合群体:各年龄段
  • 投保范围:0到55缴费方式:5年缴,10年缴,20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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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品全称: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您可以直接联系保险顾问,电话:13004539095,QQ914636425宁静致远

    名称释义:

    1、突出这是一款传统保障型长期健康险;

    2、具有较强保障功能的寿险产品;

    3、拥有健康保险就是享受健康生活的开始。

    组合形态:

    健康福享重大疾病保险 + 附加福享两全保险

    投保年龄:30天~55周岁

    1.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岁
    2.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
    3. 保险金额:保费定保额。每份保费500元(主附险绑定),不同年龄、性别、交费方式对应不同保险金额
    4. 保险责任:重疾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满期返还保险费、保费豁免

    保险责任解析:

    1、重大疾病保险金

      1. 一年内,给付550元×份数
      2. 一年后,给付保险金额

    条款详细内容:

    1.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550元与份数二者的乘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由本公司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 一年内,给付550元×份数
      2. 一年后,给付保险金额

    条款详细内容:

    1.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550元与份数二者的乘积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该疾病不包括前款所述的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注: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同时构成身体全残和重大疾病的,本公司仅给付身体全残保险金或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的一项。

    3、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70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给付[500元×份数×交费期间年数],即返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4、保费豁免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且年龄介于18-60周岁之间,本公司豁免本计划续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注:被保险人未发生重大疾病、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事故,且生存至保险期届满,公司返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30岁男士,投保“健康福享计划”10份,年交保费5000元,20年共交费10万元,保额173780元

     

    1、重大疾病保险金

    1. 一年内:确诊初患32种重疾之一,给付5500元,合同终止。
    2. 一年后:确诊初患32种重疾之一,给付保额173780元,合同终止。

    2、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 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5500元,合同终止。
    2. 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173780元,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
    未发生保险事故且生存至70周岁,给付10万元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4、保费豁免
    投保人因意外身故或全残(18-60周岁之间),豁免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您可以直接联系保险顾问,电话:13004539095,QQ914636425宁静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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