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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宝安康保障险时间:2011-7-18,浏览:1367
  • 方案分类:教育保险适合群体:儿童时代
  • 投保范围:0到17缴费方式:分期年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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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岁可投保,保障无缝隙
    •   一款突破最低投保年龄限制的少儿保险。出生满5天即可投保,相当于让您的孩子一降生就拥有了大额健康保障,成为一个真正的福气宝宝,也使父母对新生儿的爱和保护无缝对接、即刻体现。

      专属少儿险,“30+1”病种全

        一款专为子女成长阶段设立的少儿专属重疾产品。涵盖30种少儿常见重疾并特设一项少儿高发重疾——白血病,少儿疾病种类覆盖广而全,为您宝贝的健康提供最全面的保障。

      满期返本110%,长成享礼金

        一款孩子长大后就可返还全部保费的少儿重疾计划。当孩子25岁或30岁人生独立时,将获得相当于所交主附险保费总额110%的满期保险金,当年的投入可以全部拿回,更有增额收益。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也将获得主附险所交保费110%的身故保险金,可确保您的资金安全。

      最高保额30万,充足免担忧

        一款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可高达30万元的少儿重疾计划。该计划不但保障全,保额也相当充分,未成年人可承保的保额最高为30万元。让您孩子的重疾保障一步到位,健康成长无后顾之忧。

      保费双豁免,保障想周到
        一款创新加入保费双重豁免功能的少儿重疾计划。若孩子不幸患合同约定的重疾,之后的保费可以全部豁免,帮助减轻家庭负担;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全残,之后的保费也可以豁免交纳,保证合同不失效。双保费豁免功能设计体现周到体贴、彰显人性关爱。

      5元一天起,天天享安康
        一款真正实惠的少儿重疾计划。“宝宝安康”每份为1800元,买一份相当于一天交5元保费,买两份相当于一天交10元保费,价格可承受,您还可以选择一次性或分3年、5年、10年交清保费。“宝宝安康”要让每个孩子都能拥有获得保障的可能!
       保险责任:

      1、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保险单上所载的本合同的交费次数×110%

      2、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的首期保险费之和×被保险人身故或确定全残时本合同已到期的保险费应付期数×110%

      3、 身故或全残保险费豁免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我们按以下约定豁免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费:

        自投保人身故或确定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本合同及“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本合同终止。

        附加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险

      1、 重大疾病保险金

        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您根据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主险合同及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险合同终止。

      2、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我们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对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按以下约定豁免主险合同保险费:

        自被保险人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我们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的保险费,直至主险合同终止。

      投保实例:

       张先生和太太喜得千金,并起名璐璐,全家高兴之余,也考虑周全,立刻给刚出生的女儿投保了2份“宝宝安康重大疾病保障计划”,年交保费3600元,交10年,保至30周岁,基本保额为299708元,让璐璐一出生就拥有大额医疗的保障,保护小公主健康成长。
      1、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299708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帮助被保险人早日恢复健康。
      2、满期保险金
        在璐璐30周岁时,可获得相当于所交保费110%的满期保险金39600元,张先生夫妇可将其作为孩子的婚嫁金或创业金。
      3、双重保费豁免
        在交费期内,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全残,将豁免交纳剩余的保费,保证了父母呵护子女的责任;若被保险人不幸患合同约定的重疾,之后的主险保费也可豁免交纳,进一步减轻家庭财务负担。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全残,将获得相当于所交保费110%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39600元,保证资金安全。
        注: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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