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费方式:一次交清、10年交、20年交、30年交
保险期间:终身
投保年龄:
一次交清:30天以上——60周岁
10年交: 30天以上——50周岁
20年交: 30天以上——45周岁
30年交: 30天以上——40周岁
1、重疾保险金:
若发生附加险合同所列32类重大疾病之一:
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给付基本保额×10%+所交保费;
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给付基本保额 ×(1 +3%×保单经过整年度)。
2、疾病身故保险金(因非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身故):
合同生效一年内,给付基本保额×10%+所交保费;
合同生效一年后,给付基本保额 ×(1 +1%×保单经过整年度)。
3、意外身故保险金:
给付基本保额 ×(1 +1%×保单经过整年度)。
“健康福星增额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它适应广泛的社会群体,无论是少儿、还是中青年人群均可投保。
雪中送炭 全面规范的重疾保障
32种重疾包含了绝大多数高发常见的病种,保障全面。
水涨船高 快速增值的健康基金
保额每年快速递增,健康账户资金充足,为幸福家庭保驾护航。
高枕无忧 每年提升的身价账户
保额每年稳健递增,在拥有终身健康保障的同时体现身价尊严。
锦上添花 灵活选择的养老功能
66岁后可灵活转换养老年金,一份投资两种选择
重疾种类:33种重大疾病是指: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20、严重Ⅲ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严重多发性硬化;27医护人员职业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28、急性坏死型胰腺炎;29、肌营养不良症;30、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31、终末期肺病;32、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
以30岁男性为例
险种简称 |
基本保额 |
交费期 |
保障期 |
年交保费 |
健康福星增额 |
10万元 |
20年交 |
终身 |
4860元 |
附加住院医疗(有社保) |
1万元 |
一次交清 |
1年 |
234元 |
年交保费总计 |
5094元/年 |
计划利益说明:
1、健康账户:若不幸发生合同所列32种重大疾病之一: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给付10万元×(1+3%×保单经过整年度),即在10万元基础上每年递增3000元。
2、身价账户: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一年后内因疾病身故,给付10万元×(1+1%×保单经过整年度),即在10万元基础上每年递增1000元。
3、医疗账户:每次住院,对超过300元以上的部分按90%~ 95%的比例报销,累计可报销10000元/年。
4、养老帐户:66周岁开始拥有转换养老年金的权利。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症,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三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严重多发性硬化,
27,医护人员职业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毒或患爱滋病,
28,急性坏死型胰腺炎,
29,肌营养不良症,
30,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
31,终末期肺病,
32,严重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
说明:
第1-25种类疾病的名称和释义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使用规范》中的疾病名称和释义。第26-32种类的疾病为新华保险特别增加的疾病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