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05年,保险市场似乎变了天。今年不仅是保险业放开后的第一年,外资保险大量抢摊,而且《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也意味着国家财政不再为商业保险机构买单。现在的商业养老保险和儿童型的险种的期限都比较长,有的甚至要到几十年后才能受益,一些市民担忧保险投资是否有保障。
落下揪心隐患
上半年没落几斗米
前几年投资封闭式基金吃了大亏的保险资金,从今年2月份开始,开始真刀实枪地直接杀入股市。
2月份,华泰资产抢先下单,到3月份中国人寿、中国再保险集团、泰康人寿、华泰财险、太平人寿、太平洋保险、新华人寿纷纷高调入市。
但是数据显示,保险资金入市的效益并不理想。
4月份,宝钢增发中,保险资金动用了几百个亿参与申购,获配了近七八千万股,配股价格5.12元,记者发现近日股价也仅仅是5.12元,由此可见,在素来被视为“发红包”的一级市场,保险资金也并无斩获。
今年,保险资金开始逐步缩小基金的投资规模,扩大债券的投资。截止3 月末,保险公司的基金投资规模为797.79 亿元,较2月末的数据减少了62.96 亿元,这也是保险公司投资基金以来,规模下降最大的一个月。
不过,今年以来上证指数已经跌了20%,封闭式基金指数也跌了13%,显然保险资金上半年在股市没有讨到便宜。
同样,国债投资的收益也不容乐观。《招财》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3年期国债的收益为2.5%左右;5年期为3%左右,10 年期为3.5%。但这些盈利并不能保障保险资金不亏本。
某保险公司的内部人员告诉《招财》周刊,保费收入后,要扣除人员工资、业务人员的回扣,这些都使保险资金的运做收益超过4%才能保本。2004年,平安的总投资收益率为3.6%,中国人寿总投资收益率3.1%。这三家的投资水平代表了行业的平均水平。
很显然,由于证券市场的不景气,对保险公司来说,现在无疑是一个“保险资金投资疲软”的年代。
新账抵旧债
最让人忧心的,是保险业高速增长下掩盖的隐忧,和无法回避的历史旧账。
刚刚出炉的人保财险年报,令市场人士感到意外:去年人保财险的纯利润只有2.08亿元,比前年的14.51亿元急挫85.7%。而在此之前,分别出炉的中国人寿、平安保险年报,更是亏声一片:人寿公布的年报显示,虽然去年的净投资收益为113.17亿元,较2003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但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投资亏损数额巨大,2004年投资净亏损2.37亿元,证券投资基金浮亏达到10.72亿元。而平安保险同样“惨烈”:年报显示2004年投资封闭基金浮亏高达7.89亿。
一位业内人士甚至告诉记者,保险资金连续三四年的亏损,现在估计已经高达百亿元之多,保险行业最大的包袱就是历史旧账。前几年,保险行业为了扩大保费收入,给许多保户甚至承诺8%甚至更高的收益,实际上,保险公司每年不得不赔进很多钱。为了弥补这个窟窿,保险公司只能靠不断吸纳新的保费。
此外,国泰君安研究员戴祖祥认为,从各家公司年报披露的信息看,金融行业之间风险传递显现。比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等很有可能在“问题券商”上损失数亿元。
国家财政不再“兜底”
保险业务员在销售保险时,常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放心买保险,保险公司不会倒闭,就算关门也有国家财政买单。但是今年还会如此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今年起,《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实施,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业务自留保费的1%,有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业务自留保费的0.15%,无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自留保费的0.05%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顾问、原秘书长王通在接受《招财》周刊采访时表示,保险保障基金的推出,一方面,它标志着我国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正式建立,但是该办法的实施意味着,中国保险商们的后盾不再由国家财政部门的拨款善后,而是由保险保障基金来“买单”。不过他认为,在我国不会出现保险公司倒闭的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章“保险公司”第八十四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第八十七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不过根据新的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当保险公司一旦破产,如果非寿险保单价值超过5万元,个人能获得保单价值90%的救济,机构则只能获得80%的救济,也就是说还有10%和20%的风险要个人和机构投保人自己承担。看来,保险也是有风险的。
有关专家认为,经济发达国家或者地区,保险公司破产也是经常的事。亚洲金融风暴中日本有几家保险公司破产。
“进化论”将显威
许多买保险的人,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那就是一不小心就给业务员骗了,还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买保险是爷,理赔是孙子。
不诚信制约保险业
从中国保险业现状来看,保险营销人员素质偏低,误导欺骗现象屡见不鲜。以寿险新型产品的销售为例,有些营销人员利用客户对新产品不甚了解的情况,有意无意地误导客户,把当期(短期)投资收益率,说成是长远固定的投资回报率;甚至用高预期的投资收益来承诺自己未来的经营绩效,片面夸大投资回报率、弱化保障功能,而对于寿险新产品所蕴含的高风险却避而不谈。
此外,还有的保险公司在吸引投保上做足了文章,但是在如何做好客户服务以及理赔则不甚热心。有的甚至在保单上玩起了“天书,最后一句“解释权归本公司”了事,受伤的总是投资者。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业出现诚信问题有三方面:首先任何一个行业没有一个透明的信息披露,没有社会监督,它是不会诚信的。其次,保险业没有一个很好的增加失信成本的惩戒机制。最后,对保险业的制度约约束很不够,其中包括对从业人员、高管人员的制度约束。
投保要慎重选择公司
江苏省保险学会秘书长陆永汉表示,现在国内的保险公司扩张也很快,现在一些小保险公司总共的注册资金才几千万元,遇到这样的大事件不破产才怪。因此在投保时一定要比较公司的资质。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保险公司资质如何并不是仅仅看大小,去年保监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3家寿险公司下发了监管意见书。3家分别是中国人寿集团、太平洋人寿和新华人寿三家大公司。
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原秘书长王通表示,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要慎重,一般要看保险公司的几项指标,如资本金实力、过往赔付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售后服务等。业内人士表示,从目前入世后保险业全面开放,外资保险公司加快了进入国内市场的步伐等现实情况看,保险业竞争正日益加剧,某些实力较弱,经营能力不强的保险公司随时都可能被踢出局,达尔文的“进化论”和优胜劣汰产生作用是必然的,因此买保险也要睁大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