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难”是投保人给保险公司扣的“帽子”;“难伺候”则是保险公司为投保人下的结论。记者昨日获悉,保监会将在山东、上海、安徽引入“中间人”,开展保险合同纠纷处理机制的试点工作。对此,南京多家保险公司负责人称,江苏地区也急需引入“中间人”来缓解日益激化的理赔矛盾。
“我们最需要‘中间人’,他们可以做责任的合理认定,三责险等引发的无名赔款已经使我们不堪重负。”某产险车险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车险理赔纠纷,长期占据着理赔纠纷中较大的比重,各车险商为了息事宁人往往不该赔的赔,不该多赔的多赔。“投保人动不动就以不满意理赔结果,将公司告上法庭。而法院判决又多以保险公司败诉告终。这样一来,不仅仍然要按照投保人的意愿进行赔偿,还得负担额外的诉讼费用。理赔纠纷不仅困扰着投保人,也为保险公司带来了巨大的麻烦。
一般情况下,保险索赔是以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前提的。保险合同也写明:如果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平等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可以提交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但是,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不仅费用较高而且耗时较长;而仲裁作为诉讼的代替办法,虽然比较快捷,但申请人承担的费用仍然较高,很多投保人难以承受。“中间人”则是既省时又省力的选择,按规定,调解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保险公司分摊,不向投诉人收取任何费用,这不仅大大降低投诉人的维权成本,也为保险公司规避了不必承担的巨大风险。
某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保险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在大量的索赔——赔付的理赔行为中,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发生一些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他们也希望“中间人”尽早介入南京保险市场,为解决这类纠纷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