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监局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保险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公司给予投保人的所有优惠总和不能超过车险产品基准费率的30%,即车险保费最低不能低于七折。此通知的出台,让车险市场顿起纷争。
据了解,中国保监局之所以颁布此通知,意在改变汽车保险行业全国性亏损的现状。根据通知规定,“各地保险公司最迟应于2006年6月1日起执行该通知”。这就意味着,对于开展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来说,距离全面执行新的规定只剩下两个来月。如何适应新规定下的市场状况,避免公司业务因投保人因不接受新规而转投或不投,都是保险公司们首要考虑的问题。
一车险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车险市场一直比较混乱,“赔付情况很是糟糕”。他表示,多数保险公司都是采取不计成本的方式“要规模要市场”,汽车保险业务基本上处于亏损状态,有几家公司甚至已经出现了危机。所以,保监局明确规定打折的最低幅度,“是深受保险公司欢迎的”。
但于新通知“止折”的规定,一些买了车险的市民似乎不太“领情”。不少车主车主认为,车险价格产生打折现象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一味从控制打折幅度未必能实现“更好地维护投保者利益”的初衷。
“当然,最先受到此次打折幅度的调整规定冲击的,可能是那些规模和实力都比较小的保险公司,不排除一些小公司因此出局的可能。”一位拒绝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人士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