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将针对机动车保险形成新的自律公约。
7月3日,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向沪上财产险会员单位下发讨论稿文件,要求各单位在已有车险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就新增加的补充条款进行讨论并在月底前提交意见。
本次补充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商业车险手续费支付上限最高上浮3%-5%、增加违规处罚力度等。
争议3%分界线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为此集合各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进行讨论。“各家公司都有不同意见,但争论的焦点还是3%的分界标准。”沪上一财险公司车险人士向记者透露。
事实上,2006年版自律公约对“15%(商业车险)+4%(交强险)”中介手续费约定,早已被事实打破。对此,新的补充条款(讨论稿)对商业车险手续费支付上限进行了微调。
按讨论稿,市场约定的15%的商业车险手续费上限将最高上浮3%-5%。其中,车险业务市场份额大于3%(含3%)的公司,商业车险手续费上限为18%;市场份额小于3%的公司,手续费上限为20%。
文件解释称,差异的存在是“考虑到车险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公司的实际情况,在中介费用标准上实行差异化,最高增加2%的支付上限。”
“此举有扶持小公司的意味,毕竟大公司有品牌优势,但对小公司而言,如果没有中介手续费上的优势,很容易出现保费负增长,从而会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沪上一大型财险公司车险负责人说,“我们理解这一区别对待。”
但按照车险业务市场份额占比3%来区分公司大小,遭到了一些公司的质疑。
“有几家公司的车险市场份额刚好在3%线以上,但与业务靠前的人保、太保、平安相比,差距又比较大,所以他们在会上争议比较大,希望同业公会能解释清楚3%标准的依据。”一与会财险公司相关人士称。
根据上海同业公会的最新数据,今年1至6月,在上海车险市场上,市场份额超过3%的公司包括人保财险(32.84%)、太保财险(20.43%)、平安财险(10.19%)、中华联合财险(7.27%)、国寿财险(4.95%)以及大地财险(4.07%)其余多数财险公司都在3%以下。
违约事不过三
补充条款亦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对违约处罚凸显“事不过三”原则。
对第一次违约的公司,除按“自律公约”实施细则扣取违约金外,再一次性扣取罚款2万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万元并行业通报;第二次违约,再扣取违约金后,还将一次性扣取罚款5万元,行业通报,并向保监局报告,建议对违约公司主要负责人监管谈话;一旦有公司第三次违约,扣取违约金后还将一次性扣取罚款10万元,除行业通报、报告保监局外,同业工会还建议撤换公司主要负责人,暂停违规机构三个月车险业务。
“本次补充条款中,保监局的参与无疑增加了监管力度。”一财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评价。
补充条款建议,当遇有初步证据的举报,由保监局作为牵头人对涉及公司进行突击检查;还将成立“规范车险市场检查小组”,对每家保险公司的日常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三次。
此外,保监局还将担当起对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的手续费账目的检查任务,包括以撕单、埋单、坐扣保费、鸳鸯单形式进行账外经营套取资金支付手续费,以及人为修改业务和财务数据以达到清理应收保费目的的行为等。